釣客高雄港違規釣魚還騎車撞警 跳港游到體力不支求饒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取締違規釣客,曾姓男子與劉姓、林姓朋友不服取締,遭警方噴辣椒水,警方鳴槍示警後,曾男又跳進高雄港內拒捕,最後因體力不支乖乖就範,警方查出他因毒品案,被判刑11年通緝中,因衝突期間拒捕,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公務罪,判曾6月徒刑,劉拘役50天、林55天。可上訴。
今年4月3日下午3時許,曾姓男子(34歲)與劉姓(49歲)、林姓(30歲)2男子在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釣魚,由於第六貨櫃中心全區禁止垂釣,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才派員取締。
曾男因涉毒品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判刑11年,未到案執行,2022年4月25日遭高雄地檢署通緝。他見員警要查身分拒檢,騎著機車要離去,警方要攔阻他,他卻示意劉、林2人擋住員警,與員警扭打拉扯,警方立即對空鳴槍、對他們噴辣椒水,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劉、林2人。
曾姓男子當時戴安全帽,未受辣椒水影響,見警方阻擋去路竟跳下港,不管警方如何呼叫,仍不上岸,而與警方在水上僵持不下,後來港警派船圍捕,最後體力不支才就擒。
警方在曾身上搜出1小包毒品,並在機車置物箱,共查獲安非他命100多公克、搖頭丸1顆、K他命7公克、毒品咖啡包4包和K盤及電子磅秤,懷疑他是藥頭,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查辦。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曾男拒捕時曾騎機車衝撞員警,依妨害公務罪判刑6月,量刑最重,林、劉兩人雖有推擠員警,但法官認定兩人未造成員警受傷,僅判林拘役55天,劉男拘役50天,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至於曾男持有毒品部分,則由檢方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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