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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主被開5槍為何不報警?宜蘭男作案後逃2周被逮
宜蘭49歲凌姓男子受不了陳姓男子不斷向他催債,7月3日涉嫌持制式手槍到羅東某家餐館連開5槍,陳腳趾受傷無生命危險。凌男開完槍後逃亡,陳男也沒有報案,警方9日展開搜查,循線查出落腳新竹縣,21日逮捕到案,檢方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聲押,地院准押。
據了解,凌男是陳男多年朋友,但陸續積欠超過百萬元債務,陳屢次催債,凌無法償還之餘也逐漸懷恨在心,才決定開槍嚇嚇對方以示不滿。7月3日晚上,凌得知陳在羅東純精路1間餐廳吃飯,攜帶制式手槍與14顆子彈,前往餐廳。
凌男守在餐廳門外,晚上10時許陳男吃完飯走出餐廳,凌就持槍射擊,對著地面連開5槍,其中1槍傷到陳男腳趾,導致裂傷與開放性骨折;凌男開槍後逃離,陳男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無生命危險。據悉,陳男為了事後能繼續催債,不願報警也沒有告訴醫院為何受傷,此事仍在地方傳開。
警方9日得知後組成專案小組,11日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曾尚琳指揮偵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發現凌一路從宜蘭躲到台北、新北再到新竹縣,最終確認他在新豐鄉某間飯店,21日持拘票奔襲百里,在旅館電梯外埋伏,成功抓獲凌男,扣得手槍1把、子彈9顆,移送地檢署。
凌男表示他只是想嚇嚇陳男,沒有要殺人。檢方複訊後,認為現有證據顯示凌男沒有殺人意圖,加上陳男也未提告,昨天傍晚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恐嚇罪嫌聲押,地院今裁定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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