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中秋賞月北東碰運氣!颱風「葡萄桑」估明生成 這天最接近台灣

動力火車快閃開唱!Uber遭爆廣告車上路未申請 北市府出手了

影/市價破4億元!警破3廠780株大麻 嫌對外稱「都是A級貨」

蔡姓男子自稱上網學技術,找來3名同夥分別在台中神岡、彰化員林等地承租3座廠房,搭設燈光、通風設備種植大麻,警方破獲驚見3廠大麻活株高達780棵,且品質優良幾乎都開花可收成,蔡也對外稱「都是A級貨」,警方估計整批大麻價值破4億元,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將4人送辦。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指出,蔡男(34歲)對栽培、園藝有興趣,透過外國網站學習技術並購入大麻種子,前後在台中神岡、彰化、員林等地承租3座廠房,並找來張姓、葉姓及劉姓同夥負責管理。

警方去年底接獲線報,追蹤數月掌握蔡男等人種大麻地點,今年5月21日先是破獲神岡廠,當下就驚見大量大麻活株,且廠區內燈光照明、溫度及排水設備一應俱全,循線隔天再追到彰化、員林2廠,其中又以彰化廠大麻活株300多棵最多。

經統計,3座廠房內一共起獲780棵大麻、大麻成品63.4公斤,依品質、市價估算,每株活株可收成50至100公克大麻,1公克可賣1000至3000元,單次收成最高不法獲利超過4億元。

警方指出,蔡男上網從國外購入大麻種子,並採取「土耕法」還特意找專業技師搭建恆溫貨櫃,架設電子設備以供24小時監控,還會依照大麻株品種,調整光照度、溫度、濕度、水質,及土壤酸鹼度等。

警方也發現,蔡男種出的植栽品質相當良好,有部分大麻甚至長到成人高,蔡也會以通訊軟體搖控集團各場負責成員,命對方定時回報栽種情況。

據了解,蔡男等人雖否認販賣,但警方從相關查扣證據中,發現蔡等人隨時可提供貨源,甚至對外稱「A級貨」,最貴1公克要價3000元。

警方不排除蔡男幕後有金主出資,將循線溯源,訊後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將蔡等4人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逮捕蔡姓主嫌等人依毒品罪送辦。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逮捕蔡姓主嫌等人依毒品罪送辦。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警方破獲蔡男為首製毒集團,一共3座廠房內種植780株大麻,市價破4億元。記者曾健祐/翻攝

員林 大麻 彰化 毒品

延伸閱讀

巴西大麻個人消費除罪化 持有量上限40克或6株

巴西最高法院通過 持有大麻供個人使用除罪化

影/彰化服務生做大麻甜點…還拍製作影片成鐵證落網

Joeman、蕾菈涉毒緩起訴確定 新北檢擬安排拍公益影片

相關新聞

偷渡客乘橡皮艇成功闖越台灣海峽?網疑:登陸戰探路

今晨1名大陸籍31歲王姓男子乘坐橡皮艇,在新北市林口區汕頭近沿岸被發現,這是今年北部第2起大陸籍人士偷渡事件,引起熱議。...

林口驚見陸男乘小艇偷渡 釣客:差10公尺就上岸

中國大陸籍31歲王姓男子乘坐小艇,一路從中國浙江省寧波市划向台灣,今天清晨6時23分人船在新北市林口區汕頭近沿岸10公尺...

3上市櫃公司涉內線交易遭搜索 廣積負責人林秋旭遭約談

上市公司研揚公司(6579)上櫃公司捷波(6161)去年簽訂合作意向書並發布重訊,上櫃公司廣積公司(8050)負責人林邱...

北車地下街命案!街友酒醉持刀砍人 他尿失禁…送醫1小時離奇身亡

台北車站地下街日前發生命案,王姓男子是遊民,酒醉跑去Z區地下街閒晃,卻踢倒店家廣告立牌,蔡姓男子見狀上前制止,雙方爆發口...

獨/新北地院書記官竟是AV男優 涉勾結詐團遭檢方聲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間公證人勾結詐團偽造死亡獨居老人遺囑詐領遺產案」,今年7月聲押主謀蔡尚岳、律師蔡鴻燊、中山分局建國派出...

新北地院書記官 涉勾結詐團收賄

台北地檢署偵辦律師蔡鴻燊、北市中山分局員警駱勁達勾結詐團詐領老人遺產案,七月聲押主謀蔡尚岳、蔡鴻燊、駱勁達等人獲准,又查...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