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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逮到自大陸走私4.3億K毒原料 船長用「這招」成功減刑
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前年11月底於高雄茄萣外海,圍捕薛姓、黃姓兩船長從大陸走私運毒,扣得第四級毒品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純質淨重共約537公斤,預計可製430公斤愷他命,市值4.3億元;上周四法院一審宣判,其中,薛男因供出上游輕判2年,其餘人等處4年8月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陳姓綽號「阿隆」的男子與庄姓大陸人士等人籌畫自大陸運毒來台,分別向船長黃男(已歿)約定以240萬元價金、船長薛男50萬元價金,作為運送愷他命毒品原料三級丁氧羰基去甲基愷他命(N-Boc-Norketamine)謝禮。
前年11月27日,陸方王姓船長從福建運毒出海後,同日下午,薛男駕駛「長榮6號」漁船於澎湖垵南漁港出港,並於隔日下午4時許與陸方接駁毒品,之後隨即前往高雄茄萣外海與黃男駕駛的「鑫龍」快艇會合,而過程中,運毒集團皆以無線電頻道、衛星電話做溝通聯繫。
黃男原擬駛往高雄市彌陀區中油廠往南防波堤處搶攤,沒想到,當天下午6時40分許,在接駁地點當場被大批海巡署偵防分署台南查緝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圍捕,並起裝在17袋及9桶內的製毒先驅原料,報請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院審酌,檢警因薛男指證循獲上游陳男及庄男,因此對薛男減輕其刑,不過,陳男雖供出綽號「魷魚」的上游,但「魷魚」仍在逃,以致陳男無從減刑或免刑,分別判處薛男2年徒刑;陳男4年8月徒刑;庄男4年4月徒刑。至於黃男因已死亡,諭知不受理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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