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子「我中槍了」 警急赴現場見她頭部中彈昏迷
台北市警方昨晚接獲鄭姓女子致電稱「我中槍了」求救,循線到大佳河濱公園一處停車場找人,發現鄭女獨自持槍待在汽車內,其頭部受撕裂傷、意識不清,所幸送醫救治後無大礙,警方初判槍支是未管制、不具殺傷力的瓦斯槍,待鄭女狀況穩定將進一步釐清案情。
警方調查,33歲鄭女昨晚9時許撥打110,自稱「中槍」需要協助,警方獲報立刻派員循線前往,在大佳河濱公園第八號水門外一處停車場內找到鄭女所駕汽車,發現鄭女獨自待在汽車駕駛座上,右手持槍,頭部右側太陽穴有撕裂傷,傷口出血但未貫穿,有呼吸心跳但意識不清,立刻將其送往馬偕醫院救治。
據悉,鄭女長期情緒不穩,先前曾有自傷紀錄,警方昨封鎖現場進行採證,將鄭女所持手槍送驗,另在鄭女汽車內發現不明鎮靜藥物,磁吸式手機架上掛有一把水果刀、車門內側置物處放有一罐辣椒水,以及一顆掉落在踏墊上的塑膠彈丸。
員警初判鄭女所持手槍是未管制、不具殺傷力的瓦斯槍,但近距離發射仍可傷害人體,確切有無殺傷力有待進一步檢驗,全案不排除是鄭女因情緒不穩自傷。
警方表示,鄭女昨晚送醫治療後已無大礙,目前正在加護病房觀察中,待狀況回穩後,員警將進一步詢問釐清確切案情,案發後也已通知鄭女母親配合調查。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