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人口赴柬埔寨辯不慎捲入 國片「角頭」臨演李振豪再押2個月
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時演員的竹聯幫份子李振豪等4人,誘騙國人赴柬埔寨涉人口販運案,起訴後羈押禁見,李等人審判中押期將屆,法官連續召開調查庭,認李振豪4人仍有羈押必要,台北地院裁定自2023年4月9日4人均延長羈押2月。
被裁定延押的是李振豪、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法院是依人口販運法等相關罪名審判他們,並認為4人屬於集團階層較高的核心人物。
李振豪於調查庭中稱,遇到這次的官司,把他變成過去那個十惡不赦的人;李說,他不慎捲入官司,只因仍秉持著助人之心,相信正義與清白或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不到,懇求法官念在母親已高齡七旬,給予交保的機會。
林晉宇說,希望可以獲交保;林的辯護人說,林是家中經濟來源,與妻子育有年幼子女待照顧,遭查獲迄今,深切反省,也沒有再犯案可能,林因一時失慮而介紹他人出國工作發生違法的事,應無繼續羈押必要。
陳思瑋供稱:他參與的部分在偵查的時候都已據實陳述,沒有逃亡之虞,上次交保搬回家裡住,發現父親已經快70歲,希望法院給個機會回去照顧家人。
另名被告黃炫逢稱,他有年邁的父母、小孩需要他照顧,如果法官覺得1個禮拜報到1次不夠,可以報到3次,甚至戴著腳鐐也沒有關係。
法官審酌後認為,經訊問,李振豪、黃炫逢,林晉宇、陳思瑋就本案被訴之犯罪事實與罪名均有否認的情形,4人被訴案件為跨國犯罪,有多名共犯還在境外,他們潛逃出境的可能性高,裁定4人均延長羈押2月。
檢方調查,李振豪曾混跡台北市中山區,原先經營酒店,但生意受疫情影響,得知小弟做人口販賣有利可圖而加入,短短3個月騙了數十名台人赴柬,已獲利台幣上千萬元。
起訴指出,李振豪集團在臉書刊廣告徵求到柬國從事博奕、遊戲客服、AV拍攝、開立金融帳戶、辦理貸款可獲利等廣告,誘騙失業、信用紅燈、高額負債、更生人、八大行業的人柬國,再以每人美金1萬7000元至1萬8000元買給當地詐欺機房。
國人到柬國後被沒收護照,交付柬國博奕公司、金邊、西港等地詐騙園區的電信詐欺集團買家,逼迫從事電信詐騙工作,如業績不佳,則以毆打、電擊、關入密室等不法手段要求高額贖金,甚至恐嚇賣器官與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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