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刑事「鑑識楷模」吸毒免職 主張「只影響自己健康」抗罰敗訴
刑事警察局指紋科前警務正黎添來被查獲持有、施用安非他命,警政署、刑事局認警譽受損,處分他免職、記2大過,黎不服提告,主張未影響工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警政署、刑事局的行政懲處有據,判決黎敗訴。可上訴。
黎添來是警察大學60期鑑識系畢業,曾獲選「鑑識楷模」獎項,他涉毒品事件時,還在警察大學授課。
黎添來提告主張,施用安非他命固然是違法行為,但被查獲當天是休假日,施用毒品與職務行為無關;黎說,吸毒影響的只是自己健康,沒有影響到工作等。
黎還稱,他從事鑑識工作已超過25年,工作中不斷自我提升取得碩、博士,在刑事鑑識期間發表多篇文章,提升刑事局的聲譽,一時誤觸法網、案發後認罪,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法院審理卻認為,警政署、刑事局以黎添來施用安非他命屬言行失檢,並嚴重損及公務人員的聲譽理由,記他2大過並免職,行政處分未有疑義,黎的主張無理由,判決黎敗訴。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2021年3月網路巡邏,見網友暗示「有好東西」與對方交談,相約在萬華區見面,約見時,1名男子現身,拿出以夾鏈袋包裝的3公克安非他命,警方出示證件逮人,發現交貨的是黎添來,查出他持有、施用安毒。
黎涉毒品案偵查後,獲檢察官緩起訴確定,刑事局隨即召開考績會,建議將黎免職並停職,警政署再開考績會追認黎的言行失檢,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他2大過,2021年3月19日核布黎應免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