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因鏡電視案被列被告?陳耀祥強調:我是清白的
鏡電視拿到執照後,風波不斷,究竟NCC在審理過程中是否秉公處理,廣受各界關注。
北檢將NCC主委陳耀祥列為《貪汙治罪條例》、瀆職罪被告的消息傳出後,立委陳椒華、邱顯智在今日的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提出臨時提案,「為求NCC審理後續鏡電視相關案件之中立及獨立性,爰要求陳耀祥主委應迴避相關案件審理。」
陳椒華表示,NCC主委被列被告,這對於執政黨來說非常負面,「尤其,NCC身為獨立機關,已經失去獨立性、中立性,除了迴避相關案件審理之外,主委是不是也要請辭、請假?」
對此,陳耀祥回應,「到目前為止,我本人還沒有看到這個新聞,我不知道這個新聞裡面所提的是什麼事情。關於鏡電視,我們已把相關資料交給檢調做處理,我們也知道去年就有民眾或者委員到地檢署去控告NCC、鏡電視;對於鏡電視股東紛爭,NCC作為公親變成事主,我們也感到非常遺憾。」他表達,目前沒有接到任何偵查通知或者相關訊息。
針對被列為被告的可能性,陳耀祥表達,「不曉得這個是他字案還是偵字案,當然,如果一般民眾去告發、舉發,地檢署依照他們的行政程序還有偵查程序,應該都是他字案。我認為我個人是清白的,也沒有所謂的辭職問題。」
雖然報載陳耀祥被列為被告,但對於其他NCC同仁是否也被列為被告,陳耀祥表示,「有沒有相關同仁被告,我也不是很清楚。到時候,這個案子已經不是迴避的問題,而是NCC有沒有辦法去處理的議題。」對於立法院臨時提案,陳耀祥表達,「無法接受」。
陳耀祥也表示,如果相關案件最後到起訴階段,當然要依法迴避,「中時集團跟NCC的關係大家都很清楚。行政程序上來講,可能是士檢跟北檢之間的分案問題,我們尊重他們做法。我們也是坦蕩蕩,如果地檢署需要調查,我們也會配合調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則認為,目前相關消息僅為報載,應待地檢署知會才有真實性,若陳耀祥真被列為被告,「我們會告知他要迴避。」也因此,今日立法院的臨時提案,最終決議「暫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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