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外割」摔音樂女老師 中壢警違法盤查2罪判10月
桃園市中壢分局葉姓警員巡邏時,在沒有任何犯罪嫌疑情況下盤查詹姓女音樂老師,引發警民衝突,後來因為用柔道招式「大外割」將詹女摔倒在地挨告,經桃園地院審理,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分判4月和6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詹女獲悉判決結果後,也在臉書po文,「感謝庭上法官伸張正義,以及訴訟之路上相伴、相挺、支持的所有朋友」。
葉姓警員摔詹女一案發生在前年4月,事發當時,葉員以疑似失蹤人口為由要求詹女出示身分證遭拒,又不肯讓詹女離開,最後在對方指責其行為很蠢時,以妨害公務為由,使出「大外割」逮人;事發後,警民雙方互控傷害、妨害公務等罪。事件也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有人認為詹女只要配合一下就沒事,但也有人認為員警在沒有任何犯罪嫌疑下盤查民眾本來就違法,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葉員雖一度獲檢方不起訴處分,但詹女聲請再議,最後被依強制罪起訴。
審理時,葉員否認犯行,強調攔查地點為治安熱點,並指詹女當時背著行李,神情憔悴,因此懷疑是毒品或失蹤人口,但說法未被採信。
法院調查,詹女當時獨自行走在公共道路外側,外表整潔、神色正常,並無濫用毒品後精神異常、泥醉或其他生命、身體將發生具體危害跡象,也沒有公然攜帶違禁物、武器或即將犯罪徵兆,也不是剛從由犯罪現場走出來,遭攔檢時,除質疑葉員盤查的法律依據外,無攻擊、衝撞員警或加速逃逸行為,難認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
葉員違法攔檢已觸犯強制罪在先,但面對詹女合理評論其違法行為「真的很蠢」、「你做的事情違反你的工作」等語時,又將人壓制在地上銬逮捕,均難認是合法執行職務行為。
法院認為,葉員身為警察,本應端正行止、奉公守法,卻不思克盡保障人民權利,違法盤查及違法逮捕詹女,剝奪詹女行動自由及造成傷害,嚴重影響人民對警察信賴,損害警察形象,所為誠屬不該。此外,葉員犯後未能確實表達其悔意,無法取得詹女諒解,也未能賠償對方損失,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因此依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和過往素行等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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