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等紅燈警察 血中含毒收押
卅七歲吳姓男子前天出院被警方帶回偵詢,他小聲說「對不起家屬」,稱有施用毒品,但未在施用後開車,警詢後依殺人、毒駕致死、毒品罪移送,檢方聲押。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吳二○一四年曾因酒駕被判刑二月,又涉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可預期將來刑責非輕,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案發時警方從吳身上及車內查獲三包安非他命,前天搜索住處起出廿包毒品咖啡包及一包白色粉末,還有數十個小夾鍊袋,研判用來分裝毒品,懷疑吸毒也販毒,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
警政署長黃明昭、彰化縣長王惠美昨赴高雄市第二殯儀館橋頭分館捻香及慰問家屬。黃明昭說,毒駕與酒駕像路上不定時炸彈,造成數起重大交通事故、無辜民眾傷亡,致家庭破碎及被害人與家屬一輩子傷痛,他譴責自私自利、害人害己行徑,加強取締及追查毒品,不讓家屬再流淚。
王惠美表示遺憾不捨,對毒駕、酒駕表達最嚴厲譴責,指示彰化縣警察局協助家屬辦理後事、爭取最高撫卹,從嚴追究肇事者責任。
廿九歲高偉倫初二清晨下班準備回高雄與父母過年,騎機車至租屋處途中停等紅燈,遭吳駕車從後方高速衝撞,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不治。吳頭部受創、身體撕裂傷,精神恍惚,警方無法詢問,戒護就醫,強制抽血發現有安毒反應。
彰化縣警局製作影片悼念,表示「在事故現場還遺留偉倫的臂章,我們知道偉倫盡忠職守的精神,從不忘記從警初衷。偉倫的犧牲殞落,我們痛失警界手足,家屬也被迫痛失這樣的至親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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