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創辦人涉背信 一審遭判8年6月
何壽川表示,因這3家金融機構要定期對客戶更新辦理KYC程序,查核客戶真實身分,近日要求他必須提供有效的護照以確認身分。但何的護照過期,必須重新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換發護照,當他申請換發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員告知,法院曾發函表示他因案遭限制出境、出海,依護照條例規定不予核發。
高院認為,何壽川提出本件聲請,並非維持生活所必要,也不是不可或缺的行為,沒有亟待出境的具體事由;且「Know Your Client」是金融機構為遵循洗錢防制或打擊資恐相關規範,確認客戶身分,以了解客戶是否符合相關合規性,進而審視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所取得資訊是否足夠,並確保資訊更新,並因各國所涉法規而略有差異。
高院指出,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KYC查核與日常交易持續監控,有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等風險性評估目的,若客戶涉有訴訟事件,自應使金融機構知悉客戶目前涉案情況,以利金融機構後續風險控管,而何壽川自2008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擔任永豐金控公司董事長、永豐銀行董事,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及常務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永豐金控公司,除具有相當身分辨識可能外,何以「確認身分」請求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及出海,換發護照,將使相關金融機構無從獲悉他所涉案件進行情形,違反「KYC」的風險評估目的和規範精神。
因何壽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名犯罪嫌疑依然重大,被訴重罪常有高度逃亡可能,他一審遭判處8年6月徒刑,高院認為不是沒有逃亡境外、脫免刑責的動機。高院指有相當理由認為何可能逃亡,為讓審判程序順利進行、日後刑罰可執行,因此駁回何的聲請。
此外,高院也裁定何壽川等人自今年10月19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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