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等15人涉弊案今開庭 13人否認犯罪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弊案,遭檢方8月23日依貪汙、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宜蘭地方法院今開準備庭,以釐清爭點、證據能力等。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共13名被告均否認犯罪,其中2人部分認罪、願認罪協商。
宜檢偵辦起訴分四部分,羅東鎮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及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98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
1558地號土地部分,起訴書指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與課員黃耀智,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書,讓宜蘭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勲得以免徵逾112萬元土地增值稅。兩人拒絕認罪,現勘確實種果樹農用,喊冤不知道該地遭縣府列管。
檢方指陳正勲為免徵土增稅,尋求林姿妙協助,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受林指示,召開跨局處會議,以多階段行政處分達成維持免徵目的;98地號土地由前縣議員劉石純等人持有,2018年是林姿妙參選縣長競總,後續違背法令讓此為延用作為韓國瑜選總統競總。
除了林姿妙助理張桂綾涉嫌洗錢,其餘14人包含縣長林姿妙及其女兒、縣府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人都與這2筆土地有關。
林姿妙否認犯罪,強調清白、實實在在,沒洗錢也無財產來源不明,那是借貸關係,屬於循環債務累積的金額,沒刻意隱瞞,金錢往來都很清楚。
被起訴「心裡很難過、很痛。」農地農用證明是二層決行,不會到縣長,沒人來請託她;監聽譯文聽3次確認是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當時跟廉政官說非陳正勲,還是被張冠李戴。
林羿伶說,陳正勲從沒和她講過,「我什麼時候答應要處理?」更指電話監聽譯文只給一半。林委任律師郭美春批檢方虛構不存在的事實,甚至說林羿伶公私不分,這案子是否有斬草除根、滿門抄斬、政治追殺?吳朝琴還因廉政署錯誤譯文受誘導,檢察官郭欣怡當庭表達嚴正抗議。
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的黃志良被依貪汙圖利罪起訴,堅決否認犯行,98地號上競總的延長使用,強調無圖利任何人的動機,起訴書內容「我沒有」變成「我們有」,一字之差足以讓他陷入重罪,遭起訴讓他深感遺憾,盼法官還他清白,將來還是會帶遺憾被埋葬,至少清白過一生。
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答辯,對於起訴內容「我承認客觀事實,但我沒有貪汙、偽造文書。」他曾打給陳正勳,是做縣長交辦的選民服務,但土地列管與土增稅無關,解除列管亦不會免徵,必須符合農地農用才能免徵,他應該不構成貪汙和偽造文書。
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在庭上表示,檢廉偵辦時,自己因打疫苗第2天而疲憊不堪,陳正勳曾打電話給他問事情,他當時因為環境音大回了「嗯」,就被說是在做壞事。他否認犯罪,強調沒有貪汙、沒有圖利。
15名被告中,13人拒絕認罪;陳正勲承認偽造文書,但沒有行賄;兆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錫欽涉嫌偽造文書,承認在不實土方證明用印,當庭表達願認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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