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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最新教戰守則 偽造虛擬貨幣交易紀錄堅稱非贓款
葉姓、李姓、林姓男子分別涉嫌經營水房替詐騙集團洗錢,共經手1億元,刑事局查獲3人及水房成員、車手、人頭等33人,發現詐團新型態教戰守則,偽造虛擬貨幣交易紀錄掩護贓款,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檢方聲押葉等3人獲准,命李、林等人3至5萬元交保或請回。警方查扣犯嫌手機,檢視LINE群組對話紀錄發現,詐團教導提供帳戶的人頭到案時,出示假造的虛擬通貨網頁交易紀錄,堅稱是替人買虛擬貨幣,不是收受贓款,曾有人頭獲檢方不起訴。
警方調查,28歲葉姓、34歲李姓男子在高雄經營水房,29歲林姓男子則在新竹經營,網路轉帳贓款3至4層,由車手提領,兩水房分屬不同犯罪集團,去年約7月設立,均藏在旅館,1、2周就換旅館躲避查緝。
詐團用正妹照上網交友,以投資石油、黃金名義,指示匯款至人頭帳戶,騙走南投一名7旬老翁兩千萬元。刑事局國際科偵二隊追查,今年3月至上月拘提、逮捕、通知36人,部分犯嫌坦承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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