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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收賄開單案今再搜新北警6單位 10人被帶回調查
檢調偵辦北部員警收賄、配合代辦業者違法開立不實吊銷罰單案,目前檢方已收押11人,專案小組連續一個多月還原手機對話紀錄與扣押卷證,另發現6單位員警涉案,今天發動第二波搜索,範圍包含新北市警局6單位,帶回涉案10名員警、7名業者與1名證人。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唯宏偵辦北部員警收賄開單案,近日出現新進展。據了解,檢方在掌握新事證後,今天上午指揮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兵分12路,針對新北市警局底下三重警分局警備隊、樹林警分局三佳、樹林、三多等3派出所、汐止警分局社后派出所、保安大隊第三中分隊等處進行搜索,帶回涉案員警10名、7名代辦業者,以及1名證人,目前涉案人士均在調查局接受調查。
調查顯示,有租賃業者界為避免出租收益損失,刻意讓無牌車上路,再找特定警察配合代辦業者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交通違規舉發單,讓原本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車主僅需繳交違規罰鍰即可重新驗車領取新牌照,繼續租賃,導致吊扣牌照處分形同具文。
檢調清查,去年8月間,樹林警分局多名警員針對道交條例第12條第1項告發單有異,發現業者勾結警察鑽法律漏洞,以每輛車數萬元回扣代價,讓超速應吊扣牌照的罰單改為吊銷,有員警狂開出上百張罰單,收賄金額恐破百萬元。
今年6月21日,調查局搜索新北樹林、板橋、桃園平鎮、新竹竹北分局,約談38人到案,法院裁准板橋分局信義所廖家毅、後埔所李旻翰、桃園平鎮警備隊鄭日益、樹林分局樹林所黃千駿四警、陳清正等6名代辦業者、一名代檢廠檢驗員共11人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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