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副總撞死人做筆錄 分局長竟先請他到分局「等待」
天虹科技公司副總羅偉瑞駕車撞死機車騎士案,牽扯出警界高層關說疑雲。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舉行記者會,要求警政署調查通聯記錄,釐清背後指使者並嚴懲。
對於新埔警分局長林英煌陪同肇事者做筆錄一事,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表示,絕無干涉辦案,但他也提到,在家屬於派出所做筆錄時,林有先請肇事者到分局等待,陳椒華因此痛批,根本是指揮辦案。
陳椒華、連郁婷今指出,此案不但分局長陪同肇事者做筆錄,新竹縣警局副局長許豐統也提供肇事者聲明,交代公關科長嚴永銘發在刑警大隊媒體群組,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前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更發布聲明表示曾致電「關心」,新竹縣刑大副大隊長吳仁智也協助關切,「一連串行為空前荒唐」。
連郁婷質疑,機車騎士於5月20日凌晨死亡,20日下午2點半家屬到派出所做筆錄,林英煌已在現場,44分肇事者到派出所後,林英煌卻陪同肇事者到外面,直到3點多才一起回來,「這段時間他們在哪裡?又在做什麼?」
王立德回應,肇事者到了之後,林英煌怕雙方接觸產生情緒,先請肇事者到分局等待;但陳椒華批評,林英煌根本是指揮辦案,竟還請肇事者先到分局休息?王立德則解釋,偵辦刑案都要有區隔空間,因派出所空間狹隘、人員有限,才會有這個調度,王也強調,「此事當然不妥,但絕對沒有影響辦案」。
陳椒華進一步表示,據報導,新埔分局長、新竹縣警局副局長皆是因「朋友要求」而做出不守份際行為,黃家琦的聲明也指未幫肇事者轉發聲明,顯示提供聲明的另有其人,警政署應立即查明究竟背後指使者是誰,且針對懲處過輕進行檢討,「不可護短、不可手軟,該懲處就懲處」。連郁婷也要求,新竹縣警局應重新處分,「讓所有基層警察知道,官做得越高的時候,做錯事會罰得越重!」
警政署督察室副主任黃中華回應,經調查,新竹縣警局在辦理此車禍案一切都依法辦理,沒有員警涉及不法或關說,警政署正在深入調查,一定會追究疏失人員責任,「依據事實,嚴以懲處」。
對於此案,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也批評,這是「大哥犯案,小弟頂罪」的白道版,請問警政署長陳家欽,還有負責查辦假訊息的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什麼時候,才要查一查漏洞百出、袒護上級的新竹縣警察局?什麼時候,才要把藏鏡人交出來,讓該負責的人負責,而不是一再派人出來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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