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遭母親男友餵毒死、隨便埋 母判刑1年2月定讞
彭姓女子與丈夫離異後擔任一雙子女的監護人,她2020年起與男子陳威嘉交往,但陳卻餵食4歲的女童毒品致死;陳一審被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協助棄屍的男子蔡青積、彭女分別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2月、1年10月。彭女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她參與棄屍程度較陳、蔡輕,改判1年2月徒刑。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發生在2年前,女童遭凌虐死亡後,被埋在南投縣名間鄉菜園長達2個月,警方破案之日恰巧是女童5歲冥誕。陳威嘉有多起施用一、二級毒品前科,2018年8月7日才保護管束期滿。
彭女與陳威嘉、蔡青積為朋友,她2019年間和丈夫離婚後,和孩子住在台中市北屯區;翌年1月她和陳交往,陳多次到彭女住處過夜,陳也時常帶她女兒外出。
2020年6月7日下午,陳威嘉在台中市大里的分租套房內,餵食女童甲基安非他命、FM2等毒品,女童因呼吸功能抑制而窒息死亡。陳確認女童已無生命跡象,找蔡和彭女協助棄屍。
彭女覺女兒死因怪怪的,但怕自己因女兒死亡也有刑責,幫忙棄屍。同年8月中旬,檢方接獲檢舉,9月間指揮警方至北屯和南投縣搜索,最後在名間鄉一棵樹下發現女童遺體。
彭女不服一審判決,稱陳威嘉在餵死女兒後,聯繫蔡青積告知她,她雖懷疑女兒的死因,但陳、蔡平時就有暴力傾向,不敢告訴家人,也不敢報警。她說,女兒死後身心備受煎熬,曾數度去祭拜女兒。
台中高分院認為彭女雖沒好好將女兒下葬,而任由陳威嘉、蔡青積棄置屍體,但她犯案程度與兩人有別,一審判決顯然不符衡平、比例原則,因此撤銷改判1年2月徒刑。至於彭女請求緩刑,二審認為她未善盡照護、教養責任,也沒說出真相,直到檢警接獲檢舉才找出腐化的屍身,因此不予緩刑。
最高法院審理後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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