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撕票重犯逃20年 遇攔查栽了
巫秋標(54歲)追訴權時效到2027年4月期滿,逃了20年才落網的巫男感嘆,「欠人的該還的還是要還」。
2002年間,男子蔡峰宗覬覦鄰居李效旻繼承龐大遺產,夥同友人李德榮、吳榮福、巫秋標綁架鄰居李效旻,向家屬獅子大開口,勒贖1500萬,因贖金談不攏,歹徒認為被害人已看見他們長相,索性一不作二不休,殘忍地將人塞入後車廂,縱火燒車,把被害人活活燒死。
最高法院後來將點火燒的李德榮判處死刑定讞;操縱全局的蔡峰宗、吳榮福判處無期徒刑,巫秋標未受審判就展開逃亡生涯,被刑事局俗稱「八號分機」的「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列為追緝要犯。
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長林卓材13日晚上帶班巡邏時,見巫秋標轉頭就跑,認為事有蹊蹺,立即趨前盤查,巫卻棄車逃跑,但仍被攔下帶回調查,巫想了半小時才拼湊出身分號碼,警方一查,赫見他竟是20年前擄人勒贖撕票案的重大刑犯。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