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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一審宣判結果出爐 家屬:台鐵依舊沒改善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釀18死、215人輕重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司機尤振仲判4年6個月,台鐵2主管無罪。普悠瑪自救會會長董小羚說:「這個判決,顯見台鐵依舊沒改善」。
董小羚接受記者電訪時說,聽到這樣的判決,她認為台鐵依舊沒有改善,這整起事件就是台鐵本身的共犯結構,出了事情全部推給司機員,司機員若不幸因公殉職是英雄,沒事就是狗熊,對於2名官員無罪部分,她收到判決書後,會和律師團討論,再對外統一說明。
台鐵普悠瑪列車3年前發生出軌翻覆事故釀成重大死傷,司機員尤振仲、負責驗收自動防護系統(ATP)的前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前台鐵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3人,被依過失致死起訴,宜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1點宣判,尤判4年6個月,柳與吳無罪。
不幸罹難的台東卑南國中老師李詩涵,其家屬今天前往宜蘭地方法院聆聽判決,之前特地前往事故地點新馬車站,捧著鮮花悼念李詩涵。附上卡片也寫道:「願您快樂的天使,保佑我們全家平安,我們有約在主裡」。家屬仍悲痛思念死去的詩涵。
另也有罹難家屬表示,這個判決感覺只歸咎於司機一人,這和之前運安會的調查報告一樣,事故是由許多原因組成,例如保養不確實、人員訓練不足、零件維修更換等,這些都必須也要有連帶責任,若最後只有司機員一人負責,這結果實在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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