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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台中首例沒審查先偷跑!KTV業者嗆警:補就好了啊!
政府宣布從5日開始,KTV等視聽歌唱業可有條件開放,但需經過經發局審核通過,不過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在昨天下午時,發現北區北屯路一家KTV有20多人在店內歡唱,顯然已開始營業,但警方查驗相關紀錄,並無該業者審核通過可復業,警方開單時,張姓業者不滿,還嗆「再補就好了啊」,因此依傳染病防治法,函送市府裁罰,可罰業者6萬至30萬。
昨天下午4時許,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在轄內復查停業場所時,發現北屯路的一家KTV正在營業,店內有20名消費者,警方在調出經發局在昨天公布的KTV核准復業名單中,並沒有該家KTV。
當時警方認定張姓業者(57歲)已違規,要依傳染病防治法開單告發時,張與店內員工不滿,提高音量向警方嗆聲「都好幾個月沒營業了,有差嗎」、「再補資料就好了啊」、「客人都沒有吃東西啊,都配合戴口罩啊」。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行政組長陳進煌說,當時店內有20名消費者,以及負責人、員工等23人,因為業者並不在經發局核准復業的KTV名單之中,依法函送經發局認定裁罰,可罰6萬至30萬,另外店內消費者部分,則無違規情事。
第二警分局長陳家銘表示,政府目前針對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是有條件開放,而非全面解封,業者應自律遵守相關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警方也將持續複查,呼籲民眾若有發現違規營業情形,主動向相關主管機關通報,以共同維護祥和安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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