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女屍案/開槍棄屍男今判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桃園市賴姓女子去年三月因感情糾紛與債務問題,遭洪姓男友與吳姓友人帶往新北市三峽偏遠山區槍殺,遺體直接扔下山坡曝屍荒野。桃園警方偵辦吳男涉槍擊案時,意外查出案外案,循線在山區找到卡在竹林死亡十八天的賴女,遺骸已殘缺難辨;新北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起訴吳、洪二人。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洪男無罪,吳男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去年案發當天一同前往三峽山區的洪男胞姊,因上車後就一路昏睡,不知道過程發生什麼事,去年獲檢方處分不起訴。
賴女去年二月與洪男、洪男姊姊及吳姓男友四人一起到小琉球遊玩,期間洪男懷疑賴女另結新歡,動手毆打賴女。四人結束旅遊返回桃園時,賴女又與洪男投宿汽車旅館,洪男發現賴女將被打傷的照片傳給友人,又在旅館內二度毆打賴女,警方獲報到場處理。
洪男離開派出所後,與賴女一起回汽車旅館拿行李,雙方再度爆發口角,並持滅火器在汽車旅館走廊上噴灑互毆。警方二度前往處理,雙方和好後,警方離開,二人當天又與吳男相約到桃園市平鎮區另間汽車旅館幫友人慶生。
慶生時,洪男不滿賴女一直與多名男性友人聯繫,懷疑賴女劈腿,藉口開車夜遊,由吳男開車載洪男姊弟及賴女到三峽插角山區。洪男將有醉意的賴女扶下車,由吳男朝賴女連開三槍,棄置在山區產業道路旁開車離去。
事隔兩天,吳男獲悉一名潘姓女友人將他開槍打死賴女的事,輾轉告知一名賴姓男子,吳男以潘女名義約賴男出面,嗆聲「幾天前已開槍打死一個人,再打死你也沒什麼」,旋即開槍擊傷賴男。警方據報攻堅逮捕吳男,起獲改造手槍一把和子彈,意外查獲這起殺人棄屍案。
吳男辯稱是持改造手試槍時不慎擊中賴女,否認有殺人犯意,但賴女因正面遭射擊3發,造成賴女因左大腿槍擊傷導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法官認其所辯不足採,今天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決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洪男部分因無積極證據證明涉案,判決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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