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林志玲師妹去年底才獲釋 彭偉明今年初台中開62槍
台中市彭偉明在3日凌晨持改造長槍,朝南屯區當鋪前休旅車連開62槍,彭案發後自首,據查,彭在此案前,才犯下恐嚇一名洪姓小模的案件,該名女模是林志玲在凱渥時期的師妹,當時彭持女模與前男友性愛影片要脅,洪女給付鉅款,金額從1000萬談到300萬,彭在案發後落網,遭依恐嚇取財罪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並延押至去年10月才獲釋,全案也在去年11月判刑10月確定,沒想到彭又在今年初在台中犯下槍擊案。
判決書指出,彭偉明在去年3月間,得知綽號「小六」的男子,取得洪姓女模遺失的蘋果手機,手機內有洪女與前男友的性愛影片,彭據此在去年3月間,連續3天以電話聯絡或傳訊的方式,分別要求洪女支付1000萬、1200萬或先付300萬,餘款另行商議的方式,以買回遺失的手機,否則要把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親朋好友,讓洪女身敗名裂。
洪姓女子向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警方在去年4月間,持拘票前往台中市拘提彭偉明到案,彭遭檢方聲押獲准,全案起訴後,彭被羈押期滿在去年10月間獲釋,全案在今年11月間,由台灣高等法院依恐嚇罪,判彭10月徒刑,全案確定。
台中市南屯區龍富路一家當鋪,3日凌晨1時許,遭彭偉明持改造長槍,對著當鋪前的一輛休旅車偉連開62槍,幸未釀人員傷亡,彭在案發後的5分鐘,就用撥打電話到台中市警局勤務中心,宣稱要自首,隨後在當天凌晨2時許,就帶著作案用改造長槍到派出所投案,彭稱,3年前曾在KTV與人起糾紛,當時被打斷雙手與右腳,因寒流來襲,「舊傷隱隱作痛」,才又想起當年宿怨,前往報復,全案依槍砲、殺人未遂罪移送後,台中地檢署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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