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昔輾屍案主角當街開62槍 案發後5分鐘報警:我要自首
台中市南屯區龍富路一家當鋪,3日凌晨遭彭偉明持改造長槍,對著當鋪前的一輛休旅車尾連開62槍,幸未釀人員傷亡,彭在案發後的5分鐘,就用撥打電話到台中市警局勤務中心,宣稱要自首,隨後在當天凌晨2時許,就帶著作案用改造長槍到派出所投案,彭稱,3年前曾在KTV與人起糾紛,當時被打斷雙手與右腳,因寒流來襲,「舊傷隱隱作痛」,才又想起當年宿怨,前往報復。
據查,彭偉明在3年前在北屯區崇德路一家KTV與人起糾紛,事後雙方相約在北屯區某停車場談判,當時彭因帶的人少,反被對方毆打,過程中彭的雙手、右腳都被打到骨折,涉嫌毆打彭偉明的涉案人,都被依傷害罪,在去年11月25日判決確定,分遭判3月至5月不等刑期,但事後涉案人都未賠償彭,也未向彭道歉,因此埋下宿怨。
彭偉明在去年底接獲消息,曾經毆打他的涉案人,將會到台中市南屯區龍富路的一家籌備開幕的當鋪工作,彭偉明因此前往勘查現場,並在今年1月3日凌晨零時許,開車前往該家當舖對面,發現當鋪內人員正因要開幕,正在內部慶功,其中有一名員工外出要開停在當鋪前停車格的休旅車時,彭拿出改造長槍,對著休旅車尾連開62槍,該名員工趕緊閃避,未釀傷亡。
彭偉明在犯後約5分鐘後,就撥打電話到台中市警局,稱剛犯下南屯區龍富路的槍擊案,彭在3日凌晨2時許,就自行其往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永興所自首,並攜帶當時作案用的改造手槍。
彭偉明到案後辯稱,當時打他的涉案人,事後沒有一句道歉,也無任何賠償,加上年底寒流來襲,舊傷隱隱作痛,一時忍不住,才去當鋪開槍。
警方對彭的辯詞高度存疑,全案依槍砲、殺人未遂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後,檢方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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