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幼子深夜離家被警尋獲反抗過程死亡 聲請國賠被駁回
台東縣成功鎮陳姓男子3年前和妻子吵架後攜幼子外出,妻子擔心他想不開,向警方報案協尋。陳被尋獲卻因無法控制情緒攻擊員警被壓制,過程中出現心因性休克,送醫不治,妻兒事後聲請國賠661萬餘元,但法官調查發現陳是因毒品中毒加上情緒緊張致死,與警方壓制關聯度不高,近日駁回聲請,本案仍可上訴。
陳妻表示,陳姓男子富於106年11月某日晚間10點多和她吵架,開貨車帶么子外出失聯,她擔心丈夫攜子自殺,向成功警分局新豐派出所報案,警方派員外出找人,隔天凌晨快2點時在鎮上麒麟山區尋獲,但當她趕往現場時,卻發現丈夫被警方壓制在地上銬。
她說,當時丈夫被警員毆打成傷,壓制後引起心因性休克,她連忙陪同送往醫院急救,但不到1小時依然不治。失去丈夫讓全家頓失依靠,2人育有4名子女,分別依需要扶養到成年的時間向政府聲請國賠,爭取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總計約284萬元,她也聲請377萬餘元。
成功警分局根據事後調查報告指出,當時新豐所蘇姓、林姓警員尋獲陳姓男子時,陳情緒激動不斷辱罵、攻擊警員,勸阻安撫無效才噴辣椒水,卻遭體型壯碩的陳姓男子搶奪辣椒水,通報支援才壓制陳,過程中員警也受傷。
員警說,壓制過程中,原本2、3人都快抓不住的陳姓男子忽然停止掙扎,發現有異眾人馬上呼叫救護車救援,送往台東醫院成功分院急救,卻依然不治。事後強調一切依法律程序執行,並非蓄意攻擊陳。陳家曾追究刑事責任,但檢方處分不起訴。
醫師協助調查陳姓男子死因,發現是被壓制過程中造成的傷痕及噴灑辣椒水都無直接關聯性,而是陳抵抗時高度緊張,誘發原先因安非他命中毒而存在的高血壓性心臟病變,心臟不堪負荷引起心因性休克,且依目前醫學文獻也未發現只因壓制行為引起死亡的個案。法醫鑑定報告也相符,認定警方未逾權執法。
法官調查發現,陳姓男子被壓制在地時,因路面是山區傾斜道路,陳的頭部在下方,家屬質疑當時陳血液往頭部,造成呼吸困難引發心因性休克。醫界指心因性休克是指心臟血液輸出量減少,無法抵達全身,導致人體組織灌流量不足而休克,並非呼吸困難引起;且人體有瓣膜可阻止血液逆流,所以不會因呼吸困難引起心因性休克。
另,法醫鑑定報告指陳姓男子案發前使用安非他命,解剖時發現心臟肥大,有高血壓、心臟病應為長期安非他命濫用的併發症,應該才是致死主因,因此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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