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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拿模擬槍連搶2超商 「不要逼我」嚇店員交錢
台中市黃姓男子缺錢花用,去年底持未貫通槍管的模擬槍到北屯、西屯等地的2家超商,向店員恫嚇「有錢嗎」、「不要逼我動手」,得手現金5050元,警方循線到黃投宿的旅館內,查緝黃到案,黃否認是強盜,辯稱只是「恐嚇取財」,檢方以一般人無法辨別黃持的是真槍、假槍,認定涉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嫌,今偵結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姓男子(36歲)因缺錢花用,在去年11月29日凌晨2時許,前往北屯區松竹五路的一家超商,黃在店員面前從腰際掏出模擬槍後,向汪姓店員恐嚇「有錢嗎」,汪看到黃手上有槍,趕緊告知只有小額鈔票,因擔心黃真的開槍,所以交付收銀機內的4600元現金給黃。
黃姓男子食髓知味,隔天凌晨4時許,又持模擬槍到西屯區長安路的超商,對于姓店員恫嚇「把東西交給我」、「不要逼我動手」,並手拉滑套,示意手槍已上膛,于見黃做動作後,認為生命受到威脅,因此將收銀機內450元交付給黃,黃隨後投宿在北區某旅館內。
全案經第五、第六警分局追查,去年11月30日晚間就將黃查緝到案,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黃姓男子到案後雖坦承有持模擬槍到超商,也承認有從店員手中獲得財物,但他辯稱犯行只涉「恐嚇取財」,不是強盜,沒有強迫店員一定要交出錢財,也沒有打算要傷害店員。
檢方認定,黃姓男子持有雖然是沒有貫通槍管的模擬槍,沒有殺傷力,但一般人無從辨別該把手槍的真偽,因被害人考量到槍支帶有危險,不敢甘冒風險加以抵抗,因此仍可認定黃的行為,足以壓制被害人的意思自由,全案今偵結,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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