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礦場挖比特幣 竊電8500萬 台電頒獎金感謝海山警
新北市海山分局偵查隊今年2月與刑事局聯手破獲楊姓男子等3人,在新北及桃園市共12處地點,非法接電架設一千多台電腦,開設礦場挖比特幣,時間長達2年多,竊電金額高達8500萬元。台電台北西區營業處長邱華龍今至海山警分局頒贈3萬元破案獎金,海山警分局長林溫柔代表受贈並回贈感謝狀。
據了解,楊姓男子等3人為挖掘虛擬貨幣比特幣,在新北及桃園市非法接電架設一千多台電腦,開設礦場挖比特幣,刑事局於108年8月獲報,與海山警分分局及台電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於2月11日搜索票,兵分多路前往新北市淡水區、八里區、三芝區、樹林區及三峽區,及桃園市桃園區、中壢區、平鎮區及龜山區,查獲12處非法接電礦場,查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礦機共1090台、電腦12台及手機,楊男等人供稱自107年起至109年初竊電架設礦場挖比特幣,士林地檢署今年7月偵結後竊盜罪起訴。
邱華龍表示,楊男3人透過合法申請電表方式,再私接外線並掩飾外表,經查電表並未跑動卻有大量耗電情形,確認有違規用電情事,將依電業法向其追償電費8500萬元。台電公司長期與檢警單位合作查緝不法,共同合作打擊竊電犯罪。對於警政單位主動偵破違規用電案或民眾檢舉而查獲案件,起訴後台電今至海山警分局頒贈3萬元獎金致謝,感謝警方對防制違規用電的協助。
台電公司表示,坊間常有不肖業者假借各種名義推銷「節電裝置」,表示可代為裝設及改善其用電效能,在騙取用戶信任後,即改動電表影響計量,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利益違規用電,除面臨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據電業法,對於違規用電者追償3個月以上、1年以下電費,呼籲民眾千萬不要為了「省電」變「違規用電」,若發現有可疑份子破壞電表或其他違規用電行為,均可向警政機關或台電公司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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