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毒蟲拉K開賓士撞飛老婦害慘死 兩度被通緝後收押
桃園許姓男子吸食K他命後開賓士車上路,高速追撞前方騎電動自行車的林姓婦人,害她噴飛重摔馬路慘死,檢方認為,林婦有開車燈,許連前方顯而易見的車輛都無法注意,顯然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偵結依毒駕致死罪嫌起訴他;許事後神隱,法院兩度通緝才緝獲,裁定將他收押。
檢警調查,許男(32歲)從2011年起因施用毒品被送觀察勒戒,後來因認無繼續施用傾向予以釋放,2013年又再犯,被依毒品罪判刑4月、6月及7月,已有多項毒品前科卻仍不知悔改。
檢方查,許去年10月23日晚上12點多,在桃園區寶慶路朋友家中吸食K他命,且依據他先前用毒經驗,明知會產生幻覺、錯亂或視力模糊、注意力下降等症狀,卻仍開著他的賓士車準備回家。
隔天凌晨2點多,許行經中壢區環中東路時,因藥效導致其精神辨識、注意能力及行車操縱能力下降,高速從後方撞擊前面騎電動腳踏車的林姓婦人,害林當場彈飛再重摔馬路,導致腦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搶救9個小時仍死亡。
案發後許留在現場等警方到場,並坦承肇事,因林婦當下仍在急救,直到早上宣告不治,警方通知許到案、移送,檢查官複訊時,見他精神恍惚、兩眼凸出,情緒還相當激動,予以採尿送驗呈毒品陽性反應,他則說因肇事心情不好又吸毒。
檢方訊時,許坦承先吸食K他命後再開車上路,未注意前車狀況不甚撞擊林婦,現場監視器也拍下車禍過程,加上林婦騎電動腳踏車時有開車燈,卻突然遭受許從後衝撞,可見他辨識、注意力低落,連前方顯而易見的前方車都無法注意,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狀態。
檢方偵結,依刑法185之3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至人於死罪嫌起訴他,且許5年內再犯構成累犯,檢方並請法院審酌,許毒駕上路,導致無辜騎士死亡,雖然自首車禍,當下卻隱匿施用毒品不配合採尿等,請院方加以量刑。
法院開庭時,許無故未到,經院方二度通緝才緝獲歸案,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依據相關卷證認定他嫌疑重大,審酌許涉嫌毒駕致死,危害社會治安甚巨,認為有羈押必要,裁定許自11月26日起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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