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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安全大執法首日 基市取締「車」52件、「人」30件
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今起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基隆市警局統計執法到下午5點,全市共取締車不讓人52件,行人違反路權30件,合計82件。另統計路口共發生5起交通事故,造成6人受傷。
新北市幸福捷運站附近日前發生情侶綠燈走在斑馬線,遭後方左轉小貨車撞上,女子不幸身亡車禍,男友哀痛寫下「我們所勾勒的幸福,原來永遠到不了」,聞者痛心。
交通部與警政署今天起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1個月,基隆市各警分局都規畫勤務,取締重點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請遊客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1200元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罰600元到5400元,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罰300元。
市警局彙整下午5點前全市取締件數,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及視覺障礙者4件、車輛轉答不暫停讓行人及視覺障者先行14件、闖紅燈及紅燈右轉34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30件,合計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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