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男殺母無罪 審判長曾改判華山分屍嫌免死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弒母斷頭案被告無罪,審判長陳筱珮之前承審華山草原分屍案判凶嫌陳伯謙免死,手上目前審理矚目案件包含戚姓女子涉虐死97歲公公案,將於9月10日宣判。
桃園梁姓男子涉砍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2家醫院鑑定,認定梁男吸毒誘發急性精神病症,案發時處於脫離現實,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依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改判無罪,責付桃園巿衛生局。可上訴。
本件由審判長陳筱珮、受命法官陳玉雲及陪席法官羅郁婷組成合議庭;陳筱珮今天宣判時指出,合議庭認定梁男在當下因吸毒而沒有辨識能力,現在他的身體狀況沒有監護的必要,但是否適合回家仍有疑慮,或仍有其他誘因,主管機關依職務必須了解,因此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隨即指示高院人員通知桃園市衛生局。
陳筱珮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19期結業,曾任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現任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任務分組為審理重大、性侵害等案件。
陳玉雲為司法官訓練所第28期結業,羅郁婷則為司法官訓練所第48期結業,二人都是去年升上高院,其中陳玉雲是第二次調來高院,羅郁婷調來高院,則是俗稱三專生的歷練缺;三專生歷練缺,就是地院的法官調到高院,歷練三年後,再回到地院任職。
陳筱珮審判風格獨特,任審判長審理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期間,被告魏揚在庭上說,本案案發迄今6年,歷經2次總統大選,陳筱珮隨即以陳述請勿表達政治立場,應針對檢察官上訴意旨發表意見為由予以制止。
今年4月間,審判長陳筱珮與另2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攻占行政院」案的魏揚等7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的多數人占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案件已上訴由三審審理中。
此外,4月間,由法官邱滋杉、陳玉雲、陳筱珮組成的合議庭認為,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撤銷原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案件已上訴由三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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