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時被惡煞從浴室拖出毆打強盜 被害夫婦選擇原諒
蕭姓男子等4人因缺錢花用,去年5月到蕭曾任職的鐵工廠,持改造手槍、電擊棒將正在洗澡、全身赤裸的郭姓男老闆拖出強壓在地,並對空鳴槍,還拿槍柄毆打郭妻頭部要脅,但兩人身上沒錢,蕭等人未得逞,怕停留太久隨即逃逸,警方循線逮捕4人,法院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判4人3年8月到4年6月不等徒刑。
4人都是年輕力壯的二十多歲年輕男子,但郭姓夫妻均已60多歲,不過蕭等人事後向郭姓夫妻道歉,郭則表示「他們還年輕,只要不要再犯,願意原諒,希望讓他們去服刑,並好好做人,希望法院從輕量刑」。
判決指出,蕭男曾在郭姓夫妻在水上鄉開設的鐵工廠工作,熟知郭男會在發薪前一日領現金,便在去年五月二日謀畫強盜,與李姓和徐姓、梁姓等男子到鐵工廠作案,蕭怕被認出,與擔任駕駛的梁姓男子在外等待,由徐男、李男戴著口罩,持電擊棒和改造手槍入內。
郭姓男子證稱,當天拿槍的徐姓男子撞門,將他從浴室拖出來,他被壓在地上,還用槍抵著他太陽穴,大喝「錢在哪裡?」,還拿槍柄敲妻子的頭,妻子用手去遮,手和頭部都被打到瘀青,但工人都是領現金,因為做工的要養家,錢都早已提前給工人,只能一直說「沒有錢,若有錢就給你了」。
判決指出,徐男見遲遲不怕,一度向天花板開空包彈要脅,李男也拿電擊棒在旁威脅,但兩人見無法及時取得錢財,恐拖延時間遭他人發現便逃逸,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逮捕蕭等四人。
法官審酌4人犯案動機發現,蕭男離婚、育有小學一年級的幼子,因缺錢花用,謀畫整起事件,為最核心角色判四年六月最重,李男從事物流現場作業員,因賭博欠錢,梁男從事送貨員離婚,與前妻育有1名5歲小孩,收入不穩定。
徐男則是母親早逝,父親自幼虐待他,後來由外祖父母扶養長大,成長過程素行不良,因毒品、詐欺即將入獄,欠缺生活費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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