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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短評】滷肉飯千金主嫌跑了 新北警沒有責任嗎?
一般而言,擄人勒贖案件在肉票絕對安全之前,案件是絕對保密。新北警方2015年曾偵辦香港富商綁架案,經驗豐富,不可能不知其中「眉角」;不過,滷肉飯千金案雖未讓歹徒得逞,但歹徒逍遙法外,甚至有可能再犯,面對這種情況,警方僅憑找到人就宣佈破案,然後見人跑了又以一句「檢察官是偵辦主題」搪塞。
據了解,滷肉飯千金遭擄未遂案在事發當時,海山分局其實未報請檢察官指揮,而是等犯嫌通知到案才逕行拘提,且聽完嫌犯供述後,「擄人勒贖」案件因為犯嫌供述就變成「男女感情糾紛」,做完筆錄後就以一般妨害自由罪名移送,做法似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也莫怪檢察官未能充分調查緣由。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大選期間,新北警方不辭辛勞偵辦假訊息,報指揮不過關,除了以「拜託啦」等語請求檢察官放水,甚至更改罪名,以「預備殺人」改向其他地檢署報指揮,鍥而不捨的辦案精神堪稱典範,為何碰到情節更重大的擄人案就轉彎?
魯肉飯千金一案,新北警方高規格處理,卻未以應有規格報請指揮。在請拘票未果的情況下,即以函送方式送辦。結果,何姓主嫌在逃,會否再犯無人保證,警方最後僅以「檢察官是偵查主體」說明,這顆皮球似乎有點踢太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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