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案 練台生百萬交保 還是沒道歉
錢櫃林森店大火造成六人死亡,台北地檢署為釐清管理人責任,昨天以被告身分傳喚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到案,檢察官認為練犯罪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訊後依違反消防法、刑法失火燒毀建築物、過失致死等罪命以練以一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練台生昨天上午面色鐵青出庭,檢方主要調查火災發生時林森店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狀況及管理維護情形,並釐清管理權人責任,練偵訊時有問有答,但對於誰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系統,都推稱不知情,強調這些業務平時都交由下屬處理。
練台生向檢方坦言,他對火災造成多人傷亡深感「遺憾」,錢櫃如果有與家屬達成和解、調解,將會盡速陳報;練不到一小時就籌足百萬保金,在保鑣護身下離開北檢,媒體追問「轉列被告還是不肯道歉嗎?」他未發一語,仍未向大眾道歉。
錢櫃成立於一九八六年,現任董事長為練台生,四月廿六日林森店發生火警死傷後,錢櫃執行長連福財轉述練台生指示「做好該做的事,並負起所有應負的責任」;四月廿八日下午,錢櫃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但練卻未現身。
錢櫃林森店今年二月起開始從九樓施工,逐層關閉灑水及室內消防栓等設備,消防局確認火警發生時,火災受信總機主機燈亮開啟,但區域廣播是關閉的,當時僅有一樓有微弱聲音,偵查重點鎖定「誰下令關閉各樓層的區域廣播系統」等關鍵事證。
檢警上月約談林森店經理翁珮雯等三名幹部及一名消防承包商,但沒人敢說誰關掉開關導致各樓層警報器沒響、無法排煙,檢方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命翁女卅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北檢往管理人是否善盡注意義務方向調查,已調閱三月卅日消防安檢資料,對照明設備、自動噴水、防排煙、消防廣播及電話、消火栓等消防系統調查,釐清案發當時系統是否異常或事先被關閉。
檢察官陸續比對相關資料、傳喚幹部等人訊問後,認為有必要請最高層級負責人說明,五月四日發傳票要練台生到案,全案目前共七人列被告,由於中廣是錢櫃林森店的房東,中廣是否也需相關責任,檢方也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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