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告8人吞「2連敗」 以訟止謗自訴張琍敏又無罪
旅美藝人張琍敏臉書貼文指「高雄有3000億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被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自訴加重誹謗;張琍敏表示,言論自由是台灣民主的根基,也是民進黨主張的價值,相信法官會保障她的權益,台北地院今天判張琍敏無罪。
陳菊在高雄市長任內爭議不少,被多位名人批判,她先後向台北地院自訴立委費鴻泰、藝人張琍敏,名嘴吳子嘉、張友驊、謝寒冰5人加重誹謗,其中,自訴費鴻泰案速審速結,一審陳菊嘗敗,她不服,上訴二審拉長戰線。
此外,陳菊又認為,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點名她在高雄市長任內有關氣爆善款用途不明,再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曾銘宗、高雄市議員陳麗娜3人誹謗,陳菊先後控告8人,創下總統府官員在任時的提告人數紀錄。
張琍敏被告後曾發聲明,稱陳菊擔任高雄市長12年,執政團隊操守與能力屬可受公評之事,她轉貼的內容完全出於善意,她認為,轉貼文章前,有許多有關高雄市政府弊案的新聞評論,她沒有加油添醋、沒有杜撰。
張琍敏說,政治人物的操守及能力應受到批判及評價,身為政治人物應有雅量,而非對手無寸鐵的人民司法追殺。
陳菊的委任律師游琦俊說,張琍敏在臉書刊登不實言論,且臉書未限制權限,貼文經媒體報導造成陳菊名譽權受損,張琍敏雖提出相關媒體報導和網路資料,但內容均未提及「3000億弊案」,也未提到「陳菊蛇鼠一窩」,張琍敏的言論具有實質惡意。
張琍敏代言高雄市觀光產業後,今年4月在臉書PO文「因為高雄有3000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所以新潮流一直發動文宣,煽動韓國瑜選總統,調虎離山,然後老鼠群起攻之」,陳菊為此自訴張加重誹謗罪,還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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