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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轉售守住公共性 學者籲設勞工宅示範區

新北市府擬放寬乙種工業區蓋勞工住宅限制,學者認為,工業區並非供「居住」為基礎規畫,且多數勞工不一定想住在廠區內,建議可選擇生活機能充足、臨近捷運場站的工業區作為示範區;另有專家認為,乙工土地價格便宜,政府放寬規定,必須確保住宅確實具有公共性,以免過幾年就遭轉售。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孫振義說,工業區並非以「居住」為基礎規畫,可優先選擇生活機能成熟,鄰近捷運站的區域試辦;新店大坪林、中和環狀線中原站、三重先嗇宮站周邊,雖有乙種工業區,但附近住宅及公共設施已相對完整,具備捷運交通條件,可以作為「示範區」。
孫振義認為,中型以上企業優勢是土地,原本位於都市邊緣的工廠,隨都市發展已逐漸靠近捷運站及成熟生活圈,可研擬同一工業區內多家企業共同投入,形成區域型勞工住宅。
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企業提供員工住宅,可視為企業社會責任一環,國外有相關做法,由政府提供土地,交由企業興建住宅,土地所有權在政府手上,避免成為交易商品。
彭揚凱認為,政府可透過稅務優惠、投資抵減等方式,讓企業投入勞工住宅,除了作公益,也提供企業誘因,不過必須確保住宅確實具有公共性,以免企業取得政策優惠後,過幾年就把住宅轉作商品出售。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特聘教授彭建文說,許多政策立意良善,但台灣最大問題就是「管不好」,政策隨市長不同會有變化,乙工勞工住宅後續隱憂恐是管理問題;況且工業區旁不見得有學校、市場等生活設施,員工生活品質不見得好,有能力買房、租屋的員工,通常不會想住工廠內。
「讓房價合理才是根本之道。」彭建文說,桃園想推可負擔住宅、新北想放寬乙工土地利用方式,都是治標但不治本,根本原因還是房價太高、所得太低,中央、地方政府必須合作,管理住宅市場,解決問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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