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日本確定打價格戰…Rapidus社長稱2奈米報價將低於台積電 專家揭風險

巴威颱風豪雨釀溪水暴漲!新竹那羅派出所慘淹水 員警急撤安置

颱風夜車窗沒關…宜蘭出現「暖心男」默默貼防護膜 網讚:最美風景

台鐵行包車運輸動物遭質疑虐待 交通部允諾改善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與動保團體舉行記者會,質疑台鐵行包車載運活體動物缺乏監管,讓動物長時間處於缺水、高溫,且不同物種混放,甚至是動物排泄物與死體共處,形同動物運輸煉獄,要求政府與台鐵改善。

出席記者會的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動保法及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中,運送者也有管理責任,只要造成動物死亡或傷害,就可依法開罰。農業部願意跟交通部、台鐵共同討論,訂定指引。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廖謹志說,過去確實未注意到動物福利,會與農業部討論,在現有資源下進行檢討改善。

台灣愛兔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上午在立法院與林淑芬舉行「四大皆空的生命快遞」記者會。

愛兔協會公共事務主任林樵指出,台鐵行包車舊稱「郵件行李車」,目前每天有6個莒光號車次,以附加車廂形式載送旅客攜帶的行李、農產品。繁殖商與貿易業者會為節省成本,也會利用行包車運送活體動物,但因缺乏監管,形同動物運輸煉獄。

林樵說,根據他們調查發現,運送籠具簡陋,車廂沒有溫控、通風,有鳥類卡在透氣孔,小倉鼠缺水而啃食結冰水沾濕的報紙,或不同物種混放,甚至分食死去的同伴,整籠活體隨意跟農產品疊放,排泄物跟死體共處。上述狀況已違反動物保護法中,不得騷擾、虐待,以及應注意其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等規定。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研究員高銘薇說,農業部應立即修訂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將幼雛、幼畜及所有具商業買賣行為的脊椎動物納入管理,建立統一的全物種運輸設施與應遵循的動物福利標準,凡從事商業動物運輸的物流業者、司機及設施管理人員,必須受過動物行為與福利訓練並取得證照,落實全運程責任制,若無法做到,交通部應責令台鐵立刻終止行包車託運活體動物業務,回歸專業動物物流。

林淑芬表示,台鐵行包車管理仍停留在20世紀,運輸環境相當落後,放任生病動物跟農產食品混雜,恐淪公衛破口,且剛出生幼體在長途運輸中受苦壓迫,要求相關部會1個月內召開跨部會協商,找專家及相關團體共研對策及改善措施。

台鐵 林淑芬 動保法

延伸閱讀

數百隻動物擠密閉車廂…台鐵行包車運輸動物涉虐待 農業部回應了

師大浪貓「豆豆」車禍亡 保育團體:遊蕩誤認自由致悲劇 籲強化收容與認養

苗栗西湖犬隻不當對待案立委建議修法提高刑責 縣府回應了

年損36億!遊蕩犬5年釀42死1.4萬傷 民團籲凍結動保預算

相關新聞

影/上海小貓熊今平安抵台 超萌畫面曝光

雙城論壇前年簽訂合作備忘錄,交換小貓熊來台,昨天上海動物園舉行移交儀式,一對小貓熊今天凌晨抵達台灣。園方表示,狀況一切良好,牠們將在檢疫套房住上1個月,檢疫期滿後前往溫帶動物區,加入動物園小貓熊家族,待熟識新環境後就會與大家見面。

鼓勵不分性別投入家庭 政院:育嬰留停津貼雙親可各多領1個月

母親節將至,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向擔任母職的國人表達敬意與感謝。為鼓勵不分性別投入家庭照顧,政府正積極修法,新增雙親請滿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後,可以各再多請領1個月的留停津貼;至於何時修正「就業保險法」

台男遊泰國險遭摘器官?涉外人士轟全是假 再揭這群人幹壞事討救兵不還錢

台灣駐外館處提供旅外民眾急難救助,涉外人士今天說,駐東南亞國家駐處近年接獲3600個案求助,已協助2300人次民眾返國,...

颱風連續兩天沒法倒垃圾很苦惱 新北明日加班收運垃圾

受巴威颱風影響,新北市從昨天至今日因停班停課,已二天暫停垃圾收運,環保局表示,明天(12日)周日原為垃圾停止收運,但顧及民眾交付垃圾的需求,明天將加班收運垃圾,收運時間原則比照平常日,為搭配各區颱風過後環境復原工作,部分區將提前收運或加收趟次,請民眾隨時注意里長廣播或垃圾車鈴聲。

藍白拚公投綁大選 圖解6項公投 哪個最有爭議

在野陣營力拚年底公投綁大選衝高投票率,藍白黨團分別提出的「反廢死」、「鞭刑」、「交通罰鍰投入交通建設」、「移轉投票」4案均已逕付二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於14日在院會提出「重啟核電」公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也將再提「安樂死」公投,盼壓線逕付二讀。

歷史上的今天/1959年警官學校畢典 蔣中正總統頒獎

1959年7月11日上午,時任總統蔣中正蒞臨中央警官學校,主持該校正科25期畢業暨補修班第六期結業典禮。參軍長黃鎮球、內政部警務司長黃佑、台灣省警務處長郭永,警界高級人員及學生家長百餘人應邀觀禮。應屆畢業結業生2百餘人全體參加。總統頒發學生畢業證書時,由學生代表董書崐代表接受,三名成績最佳學生劉綜、王元敬、鐘正春,在悠楊樂聲中受到總統頒獎。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