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經典賽/8強出局「非常不甘心」 大谷和隊友相約「下次見」

因美軍分兵中東而對台灣動武?專家分析「習近平不會趁虛而入」

台大每學期逾1500人請身心假…國中小也要推動?台大、教育部回應了

3名大法官拒評議法官反彈?聲請釋憲要她們迴避 憲法法庭今駁回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審理一起蹤騷擾防制法案件時,認為法條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但合議庭認為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名大法官拒絕審案而聲請3人迴避,憲法法庭今駁回。記者王宏舜/攝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審理一起蹤騷擾防制法案件時,認為法條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但合議庭認為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名大法官拒絕審案而聲請3人迴避,憲法法庭今駁回。記者王宏舜/攝影

在野黨立委前年修正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因此停擺近1年。上月19日,憲法法庭排除拒絕評議的3名大法官,5名大法官判修正案違憲。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審理一起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時,認為法條有違憲疑義而聲請釋憲,但合議庭認為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名大法官拒絕審案而聲請3人迴避,憲法法庭今駁回。

本案源於林姓男子涉跟騷,台南市警局2023年3月14日製作書面告誡,林異議,市警局仍維持書面告誡;林提行政訴訟,但遭台南地院行政訴訟庭駁回。林抗告,高高行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認為跟騷法第4條第5項「行為人或被害人對於前項上級警察機關之決定,不得再聲明不服。」規定牴觸憲法,同年10月11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但因蔡宗珍等3名大法官拒絕出席她們認為「組成不合法」的憲法法庭,聲請釋憲的合議庭認為她們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而本案要由大法官評議後才能論定,3位大法官審判外的言論及持續拒絕參與評議的行為,足認「公然預斷」在野立委修正的憲法訴訟法新規定合憲,執行職務顯有偏頗,依此聲請3位大法官迴避。

由審判長謝銘洋和大法官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5人組成的憲法法庭認為,所謂「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是指大法官對於所審理的案件有特別利害關係,或與當事人一方有密切交誼或嫌怨,或有其他情形,客觀上足以懷疑其為不公平審判者;至於大法官依其認知的憲法內涵所表示的見解,就算與當事人所持見解不同,也難認有偏頗之虞。

因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拒絕參與裁定,該聲請案由其他5名大法官裁定。因去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已宣告新修正的憲訴法違憲,憲法法庭認為聲請人的主張已不可採,3位大法官在審判外對去年憲判1號判決表達不同意見,屬基於對憲法內涵的認知所發表的法律意見,就算與聲請人意見不同,也不能據以認定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而應迴避,因此駁回聲請。

大法官 憲法法庭 蔡宗珍

延伸閱讀

無人缺席!8名大法官一起評議 裁定受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疑義

蔡宗珍等3大法官仍未參與評議 5大法官憲法判決爭議持續

憲法法庭作出判決 司改會籲請總統盡速提名新任大法官補足缺額

憲法法庭今作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 仍由5大法官評議、3人缺席

相關新聞

台灣女婿谷立言南門市場辦年貨 「美台友好」壽桃搶眼

農曆新年將至,美國在台協會(AIT)今貼出影片,處長谷立言身為「台灣女婿」,今年不忘入境隨俗前往南門市場辦年貨,並秀出印...

任內適逢解嚴、開放報禁 前行政院新聞局長邵玉銘過世享壽87歲

台灣資深媒體人葉樹珊今天在世界女記者與作家協會中華民國分會的LINE群組表示,分會理事靳秀麗夫婿、前行政院新聞局長邵玉銘...

烏克蘭地鐵「Taiwan is not CHINA」行李箱瘋傳 事實查核中心:是AI

近日社群媒體瘋傳一張照片,畫面中一名女子搭乘烏克蘭首都基輔地鐵,行李箱上貼著「Taiwan IS NOT CHINA」字樣,引發大量轉傳與討論。不少網友認為這象徵台灣在國際間的能見度提升,但也有人質疑照片真實性。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經查證後指出,該影像實為AI生成圖,並非真實拍攝。

電子入境卡被列「中國台灣」 南韓外交部:維持與台非官方實質合作

南韓電子入境卡持續將台灣錯列CHINA(TAIWAN),台灣外交部日前表示會持續與韓方溝通。南韓外交部今天回應,南韓一貫...

伊朗戰事持續 外交部籲在中東旅遊國人儘速離境

中東戰事持續,我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截至昨日,已協助42名滯留卡達的國人順利入境沙烏地阿拉伯,昨自中東地區搭機返國國人計有252人。呼籲仍在中東地區旅遊的國人儘速搭乘商業班機離境。

懶人包/林宅血案46年未破…《世紀血案》笑談歷史傷口犯眾怒 7大爭議一次看

國片《世紀血案》2月1日舉行殺青記者會,未料記者會後爆出種種爭議。這部以1980年震驚全台的「林宅血案」 為題材的電影,被指出未經家屬授權、劇本疑似扭曲史實,且製作資金來源引發外界質疑。記者會上,演員談笑風生的態度,更加深爭議,遭社會各界批評缺乏對受害者及歷史的尊重。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