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擴大馬太鞍溪堰塞湖農田補助 受理至1月31日

農業部今天表示,已修正發布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延長受理至1月底止,並擴大適用對象,涵蓋堰塞湖溢流後,受後續天然災害影響而衍生農田受損區域。
農業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昨天修正發布「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農地受損復原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延長受理期限至今年1月31日止。
此外,農業部表示,適用對象也擴及至行政院依據「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公告的災區範圍,涵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後,受後續天然災害影響而衍生農田受損區域。
農業部說明,原本補助僅適用於颱風樺加沙侵襲導致堰塞湖溢流受損的農田,考量馬太鞍堰塞湖溢流造成後續天然災害導致農田受損範圍擴大,為協助農民度過難關,因此延長受理時間及擴大適用對象。
農業部指出,只要受損的農田位於行政院依據特別條例公告的受災區域,地主皆可於1月31日前,向農糧署東區分署申請每公頃新台幣10萬元農田復原重建補助金;申請人除可向東區分署申請外,為便民服務,東區分署於每週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派專人至花蓮縣鳳榮地區農會推廣股受理申請。
據農業部統計,截至1月8日,已審核通過農地復原重建面積達375.74公頃,共撥付補助金3757.4萬元;目前仍持續審理申請案,將從速處理,待資格確認無誤後,隨即列入下一波撥款名單,以確保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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