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日月潭淪「棄養池」!外來魚相繼爭霸 對原生種、生態威脅加劇

福特號壓境…美智庫:川普對委國動武 機率已逾5成

教保員訴血汗幼教現場:假休息、真待命 只為符合勞基法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與教保員代表開記者會,批教育部國教署與部分地方政府錯誤解讀,導致工時不減反增,形同變相加班。記者張曼蘋/攝影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與教保員代表開記者會,批教育部國教署與部分地方政府錯誤解讀,導致工時不減反增,形同變相加班。記者張曼蘋/攝影

勞基法」規定每工作4小時應休息30分鐘,勞動部去年函釋允許調整或提前下班。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與教保員代表開記者會,批教育部國教署與部分地方政府錯誤解讀,導致工時不減反增,形同變相加班,成為職場霸凌的幫兇。林月琴提兩點訴求,呼籲國教署應保障其勞動權益。

「學校要求我中午一定要離開學校休息,因為要符合勞基法…」、「帶孩子們去校外教學,學校叫我要自己找30分鐘去休息,那小孩誰來顧…?」立委林月琴表示,她收到許多教保員提出的疑問,根據勞基法第35條,勞工每工作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但教保工作具不可中斷性,勞動部已明確釋疑,如教保員因幼兒安全需求無法休息,雇主應重新調配休息時間;若工作完成時已逾約定下班時間,且無繼續提供勞務之必要,「無庸另予休息時間」,也就是應給付加班費,或允許教保員提早下班,而非強迫延後打卡。

林月琴說,國教署在轉發函釋給地方政府後卻未明確說明,導致各地各自為政,地方教育局錯誤解讀,規範比勞基法還嚴苛!竟要求教保員即使無法休息,也不得提早下班,下班時間必須「打滿到5時」或「至少到4時30分才能打卡」,公告「不得將休息時間視為提早下班」,這種做法形同變相加班。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許文菁理事長指出,教保員被勞基法硬性規定「休息」0.5至1小時,實際能真正休息的人是極少數,大部分都是被延長工時的狀況。試想一個班級幼兒還未準時吃完飯做好午睡的準備,教保員能時間到說休息就離開休息?這不只是工時計算上的不公,更造成工作分配上的相對剝奪感。

教保人員代表表示,現場常被要求簽休息「流水帳」,工時被硬拉長到8.5、9小時,午休時她們仍要陪伴孩子、寫聯絡簿、處理家長訊息與行政要求,根本無法休息。另外在校外教學時被要求,自行找時間休息30分鐘,教保員只希望能與教師一視同仁,回到合理的八小時工時。

林月琴提出兩點訴求,包括「明定明確作法」,請國教署給一個明確作法,無法休息就應給予補償,或沒有休息就應縮短工時,或待命或受指揮監督的時段應依法計入工時;「落實勞動部解釋』,國教署應拿出誠意與作法,落實勞動部既有解釋,終結教保員「看得到卻吃不到」的休息權,避免工時不公繼續成為壓榨與霸凌的溫床。

教保員 工時 林月琴 勞基法 國教署
×

一鍵登入,LINE POINTS 限時送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北市幼兒園虐童事件 林月琴批評北市府失職、行政怠惰

劍指柯建銘開新系第一槍?段宜康:沒人可自稱無可替代

婉拒柯建銘慰留 吳思瑤透露:昨不敢接電話

民進黨團爆請辭潮僅剩他沒表態 王義川反應曝光

相關新聞

日媒爆台灣在愛沙尼亞設處卡關2年 外交部回應了

日經亞洲今報導,台灣在愛沙尼亞首都塔林設立代表處陷入僵局,雙方談判兩年以來,因代表處欲使用「台灣」或「台北」一事上喬不攏...

整理包/普發現金一萬最快11/11入帳!10類人符資格 登記分流時程、領取5管道看過來

普發現金一萬元來了!10月23日總統公告「中央政府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預算案」,行政院也隨即公布了普發現金時程,最快將於11月11日傍晚起陸續入帳。《聯合新聞網》整理領錢資格、發放時間、五大領取方式以及常見問題,讓您一次了解完整流程。

外籍人流管理新制今上路 內政部:逾期居留自行到案減半罰鍰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之一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規定,今天起正式上路。內政部表示,凡是逾期...

外交部前部長程建人昨晚血癌離世 生前致力對美外交貢獻卓著

外交部前部長程建人昨晚因血癌離世,程建人近年來身體健康欠佳,經常進出醫院,但病情穩定,今年9月過後病情加劇,昨晚10時4...

諾貝爾醫學獎美日3學者獲獎 國內學者:為免疫學研究領域開啟大門

2025年諾貝爾醫學獎由美國學者瑪麗·布倫科(Mary E Brunkow)、蘭姆斯戴(Fred Ramsdell)與日...

95歲資深外交官林尊賢新書 揭台韓斷交後與潘基文秘密過往

95歲的資深外交官林尊賢今(14日)在台北雙連長老教會發表新書「外交老兵——林尊賢回憶錄」,他在1992年中華民國與南韓...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