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美少年迷戀AI聊天致死 綠委籲兒少保護納人工智慧法核心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預計7月將再排審,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林宜瑾今與民團開記者會,強調AI技術對未成年人有潛在危害,草案應將兒少保護納入核心架構,明定遵循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要求業者落實風險評估,避免倉促立法,導致無可挽回的狀況。
張雅琳表示,去年美國佛州一名母親控告AI公司Character.AI,指控該平台旗下聊天機器人引誘其14歲兒子賽澤(Sewell Setzer)陷入「情感與性虐關係」.最終導致賽澤自殺身亡,這起震驚全球案件,凸顯出AI技術對未成年人的潛在危害。
張雅琳表示,目前條文對於未成年人的風險評估與防護機制尚不完備,應以「兒少風險分級」為核心,建構完整的保護機制與配套措施,避免發生美國兒少使用AI造成的悲劇在台灣重演,AI產品若涉及與未成年人互動、可能引發心理操控或資訊誤導,便屬高度風險應用,政府應先行進行「兒少影響性評估」並設立分級標準,主管機關應建立「適齡使用指引」與「安全認證機制」,將「兒少最佳利益原則」明訂於法。
林宜瑾表示,人工智慧應及早落實各年齡層的教育,不管是使用教育、倫理教育等,有效讓未成年認識到人工智慧該如何被正確使用,是件相當重要的事情,不只數發部有責任,相關教育單位都應該要有基本知能,她提出的「AI基本法」草案版本,除了求各級單位要有人工智慧教育,「倫理教育」更不可或缺;政府應建立人工智慧濫用與危害的即時偵測、緊急應變與緊急處分的能力,如果人工智慧的使用可能致生兒少危害,應有相當機制阻止其發生。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人工智慧雖帶來學習與創新機會,卻也衍生出深偽影像、誘拐聊天機器人、AI生成兒少性影像等風險,甚至在校園中出現兒少間以AI進行數位加害行為,呼籲應將兒少保護納入核心架構,明定遵循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要求業者落實風險評估、年齡適切及安全設計與分齡使用規範,並協助兒少辨識虛實、理解風險。
台灣放伴教育協會理事長謝忠瑋指出,學生早已仰賴生成式AI交作業,卻未曾接受資訊判讀與負責任使用的訓練;老師在現場看見這些變化,卻缺乏明確教學指引,AI教育不應只停留在操作層次,應將數位公民素養納入核心精神,並明確由教育體系負起教學責任,近年歐盟與OECD等國際組織,已將AI素養納入教育政策討論,台灣也應及早建立相關指引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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