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付大陸喪失原籍證明期限將至!移民署警告別不理:將註銷台戶籍

移民署4月起發出逾1.2萬封通知書,要求陸配跟陸配子女,3個月內補繳在大陸的喪失原籍證明,補繳期限依通知書寄送時間不同,多落在6月底。移民署指出,目前已有逾5000人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已同意逾800人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呼籲被通知民眾盡速補繳,有困難也可反應,否則將面臨註銷在台戶籍處分。
移民署指出,近期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湧入許多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民眾,有不少人反映,已配合兩岸條例規定返回大陸辦理相關證明,但因為要等海基會收到公證書副本,才能完成驗證手續,擔心恐逾期尋求協助。
移民署說,自6月至今,半月內已有約2000人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累計已超過5000人,預期將持續成長,落實兩岸單一身分制度;以「具結方式」替代或「延後赴陸辦理」,已審核同意超過800人;申請專案協助與輔導,目前審查中約250件。
移民署說,官方網站有「喪失原籍註記查詢」功能,若接到該署通知,且確實未曾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請把握時間盡快辦理。
移民署說,只要配合落實法律要求,針對民眾所遭遇的任何困難或窒礙難行之處,都會提供必要協助,如果因為比較晚才辦理,而來不及完成公證書驗證等流程,也不需擔心,請趕快寫信或致電反映(服務信箱:NIA2025@immigration.gov.tw;專線電話:02-23889393分機5042至5048及5660)。
移民署強調,若確實已接到通知卻仍置之不理,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兩岸條例規定作成註銷在台戶籍處分,民眾千萬不要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否則將得不償失。
▪ 專題/你的選區要投票嗎?看726罷免投票完整25選區名單
▪ 專題/25選區大罷免 罷免通過要符合這些條件
▪ 圖表/韓國瑜、黃捷、謝國樑…近5年罷免案一覽 這些人被拉下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