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險遭死神奪命…印度航空墜機「撞上醫院宿舍」 醫師驚險跳樓逃死劫

印度航空發求救訊號後失聯…墜機現場屍橫遍野 專家分析空難原因

電管法修正案初審 2類業者未登記為電信事業可罰百萬

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圖)。中央社
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圖)。中央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電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提供用戶接取網路服務(IASP)以及批發轉售用戶號碼者(如MVNO),需登記為電信事業,會有1年期日出條款,沒來登記者可開罰新台幣10萬元到100萬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列席。由於部分立委提案修正內容,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也有規範,且罰則較重,NCC因此建議不要修正電信管理法內容。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以及民進黨立委許智傑等人,針對電信管理法第5條、第79條提出修正草案。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提供2類電信服務者,應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登記。一為向獲核配用戶號碼的電信事業以批發方式,承租或承購搭配用戶號碼的電信服務,並以自己名義向用戶販售服務。二為提供用戶接取網際網路服務。提供這2類服務者,應在修正施行日起1年內向主管機關辦理電信事業登記。

此外,如果上述2類業者違反規定,沒來登記為電信事業,可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以按次處罰。

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電信管理法修正條文第5條施行後,主管機關應考量業者既有的權利義務與法定負擔,衡酌比例原則等,參採業者意見與實際管理需要後,訂定分級管理制度,以落實對電信業者的管理,提升打詐效能,兼顧產業發展。

陳崇樹會後受訪時說明,這次修法主要是把IASP業者、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MVNO)拉到法律位階,要求提供這類服務必須登記為電信事業。IASP業者過去在電信法時期有納管,過渡到電信管理法後,擔心影響數位匯流,因此沒有要求登記為電信事業。MVNO在「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就有管理,提高到法律位階當然也贊同。

陳崇樹指出,近期因打詐議題,立委認為需要把相關服務納管,對此尊重。不過,IASP業者規模差異很大,像是3大電信旗下寬頻服務可能有幾百萬用戶、其他小業者可能只有幾百用戶,希望未來做分級管理較為務實。

陳崇樹表示,電信法轉軌到電信管理法,不再強制業者登記為電信事業。目前針對過去電信法二類電信服務的部分業者重新納管,也提供緩衝期,有1年的日出條款。

NCC官員說明,修法主要是加強打詐與阻絕兒少相關不當網路內容,先前有些二類電信業者涉詐,納管批發轉售用戶號碼者主要是針對打詐,但已經有業者陸續來登記,至於IASP則像是電信業或有線電視系統提供的寬頻服務者。

電信業 陳崇樹 立法院 有線電視 NCC

延伸閱讀

NCC委員沒到位 薪水也提解凍案 黃國昌:解凍要幹嘛?

NCC預算解凍?立委到場人數不夠 差點開不成

罕見具TRM加密貨幣認證 台中檢察官查虛幣高手獲頒打詐有功人員

美國公共媒體聯合提告川普 指控切斷聯邦資金違憲

相關新聞

獨/今年警察節首放假卻遇星期天 警政署發函確定隔天補假

內政部今宣布今年6月15日警察節開始,警察人員可放假。內政部警政署稍早也函文給各警察單位,表示實際運作需要與兼顧機關內部...

感謝守護國家安全貢獻 6家國籍航空「國際線」同步推軍人優先登機

為表達對國軍長期守護國家安全的感謝,華航等6家國籍航空公司國際線航班,將同步推出「軍人優先登機服務」。交通部長陳世凱與國...

批部會踢皮球 學者:強制議價先行並確立「新聞有價」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開「我國媒體議價制度立法」公聽會,眾多學者盼盡速立法。不少學者認為,相關制度立法已迫在眉睫,但部會間還...

曾致函馬英九談孫中山後代嫡庶分 孫科女孫穗瑛3月辭世

國父孫中山長孫女孫穗瑛據報於2025年3月24日在美國去世,享嵩壽103歲。近日,家人為孫穗瑛在美國加州舉辦追思會。

廖俊智任期將屆滿 中研院啟動院長遴選委員會組成

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任期將於明年6月20日屆滿,中研院近日啟動院長遴選委員會組成程序,組成後半年內會向中研院評議會提出4...

延押2個月!柯文哲等4人提抗告 法院駁回確定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柯文哲等4人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駁回確定。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