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整各界意見…立委陳冠廷提安樂死法草案 設良心拒絕權

國內善終風氣逐漸興盛,國內民調結果顯示,75%民眾支持安樂死立法。立委陳冠廷服務選民過程,許多南部居民建議安樂死立法,他彙整各界意見,提出「安樂死法」草案,今天在立法院舉行座談會。草案開宗明義指出,制定該法目的,為保障符合條件的患者自主且有尊嚴的結束生命,並確保醫療專業與社會倫理平衡。
該法案為繼時代力量2023年提出安樂死立法後,第2部立法院提出的安樂死草案。陳冠廷辦公室說明法案設計,為避免外國人來台安樂死旅遊,草案限制本國國籍、符合長期居留資格者,才可適用安樂死,且排除無行為能力者,並限制成年人才可接受安樂死,確保執行過程符合病人自主意願。此外,接受安樂死病人,須經醫學判斷無法治癒,預期壽命小於6個月,且受嚴重痛苦折磨。
為確保安樂死不被濫用,草案規範設置事前審查、事後監督2個審議委員會,且兩者權責分明、獨立運作。病人要接受安樂死前,必須先經由專業醫師認定無法治療,且評估安寧緩和醫療可能性,最終才送到事前審查委員會,由委員共同審議是否可執行。監督委員會則負責監督執行過程是否有違規行為,且可向醫療機構及保險業者調閱必要資料,如發現重大缺失,可送斯法機關調查。
許多醫師反對安樂死立法,但醫界內部看法兩極。草案規定醫師或醫療機構基於宗教、道德或個人信念,可拒絕為醫師執行安樂死,行使「良心拒絕權」,但必須轉介病人給願意執行安樂死的醫師或醫院。草案也規定,醫師依法執行安樂死,不適用「刑法」殺人罪、加工自殺罪名,但若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名,則另外議處。
陳冠廷說,自己來自嘉義選區,地方族群較為年長,與居民舉辦座談會時,比起談論長照,許多中壯年民眾提起,看到長輩、周邊親友臨終時痛苦離世,希望自己幫忙安樂死立法,否則人生末期只能延長痛苦過程,旁人也無法協助。他強調,安樂死議題敏感,是生命權與病人自主權之間的拉扯,不可輕率處理,會審慎評估各界意見,沒有立法時間表。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國內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立法,提供國人善終選項,衛福部過去曾舉辦多次會議討論安樂死立法,但各界意見分歧,未形成共識。本次草案要求設立2個委員會,負責審議安樂死申請案件,恐陷入刑事訴訟法修法後,醫師不願具名鑑定,導致醫療糾紛審議停擺的情況,找不到人願意執行,導致實務上推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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