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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擬提高刑罰上限 盼嚇阻任意棄置廢棄物

環境部啟動廢清法及資再法修法,環團認為目前刑罰太輕,且有害廢棄物未能於現場認定,可能延遲開罰、導致犯罪人脫產。環境部今天表示,草案除提高刑罰上限外,也會納入聲請假扣押的機制。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學甲區農地等掩埋爐碴案,經3年多時間調查,認為業者違法填埋爐碴並獲利逾新台幣18億元。

除了台南學甲案,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今天盤點全台廢棄物棄置案,林林總總包含高雄旗山爐碴案、彰化芳苑菇寮焚化爐底渣濫倒等10大案,直言現在的罰則太輕,難以嚇阻犯罪。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上午邀公民團體出席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分組研商會,監督盟、環團等皆出席表達意見。

陳椒華指出,環境部現在修法罰則太輕,「不法行為人會怕嗎?」此外,再利用機制如何強化,被抓到不法掩埋還騙檢察官是再利用脫罪,有害廢棄物的認定應現場、即時認定,否則事後審查會拖太久。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指出,近期如台南東山休息站旁的國有地遭棄置廢棄物,清除就需要1億元以上,然而犯罪者卻早已脫產,清除費用卻是由公部門來處理,也就是全民買單。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表示,本次修法刑罰由原本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度提高至7年;針對棄置地點如為生態敏感者,草案將刑度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健三說,為了避免非法棄置者遭檢調查獲後迅速脫產,草案也修訂環保機關於調查預估清理費用後,將可以提前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以啟動債權保全。

環境部自2022年盤點檢討「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在2023年試圖將兩法合一,制訂「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然而溝通過程中包含各公協會、環保團體都認為難以執行。

為此,環境部保留「廢棄物清理法」並修法強化管理機制;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將修法為「資源循環推動法(暫名)」。

林健三說,目前仍在與各團體、單位研商的程序,各方的意見都會參考,希望本會期有機會能送立法院審查。

環境部 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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