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權法修正草案 擬嚴管早療服務、強化事故傷害防制

兒少權法自民國100年實施,逾14年未大幅修法,衛福部已提出初步方向,正進行內部討論,徵詢民間團體意見,立法委員林月琴今天舉辦兒少權法修法公聽會,草案大方向首次曝光,針對早療機構訂出管制措施,並強化事故傷害預防。
林月琴表示,少子化嚴峻,事故傷害事件發生率理應下降,實情卻仍是微增,盼兒少權法大幅修正,在本會期送入立院,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後,應透過兒少權法修法,實現兒權公約原則,包括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強化兒童參與公共政策等。
立法委員蘇巧慧表示,兒少權法修法應讓社會、城市及國家均具備兒童視角,包括兒童使用各項設施的便利性、方便性等,盼讓孩子活潑成長,例如瘋北大活動把馬路變成遊樂園,板橋兒童博物館的設置等,都是體現兒童視角的方式,希望本次修法,能讓政策納入兒少視角。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衛福部修法版本中,強化兒少健康維護相關規範,要求中央主管機關合理編列經費,維持早產兒、重病及其他有需求兒童的藥品及醫療器材供應,另也增訂早期療育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條文,強化管理密度及財務監管。
車禍、墜樓死傷在兒少死因名列前茅,張美美說,兒少權法草案中,明訂各部會主管機關應辦理兒少安全維護及事故傷害防制措施,並定期召開諮詢委員會,且其中兒少代表及單一性別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另外,為杜絕兒虐,兒少權法草案將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等暴力侵害樣態入法。張美美說,草案中通盤修正兒少不當對待行為,整合兒童保護及脆弱家庭通報,並強化服務機制,就分流處理與服務方式訂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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