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被霸凌3/師徒制易生霸凌 專家籲比照性平設專責單位

官署霸凌案讓社會興起一波職場霸凌Me Too潮。據統計,社工目睹或遭遇職場霸凌比率,竟超過8成。專家點出,社工界圈子小,且師徒、學長學弟制明顯,容易發生霸凌事件,要加以預防,必須有能讓員工放心的申訴管道,政府應比照性平三法,要求機構設置專責單位,並透過案例討論,訂出霸凌定義。
台灣臨床心理學會理事長楊啟正說,心理師、社工等助人工作存在「老師手把手教學生」的師徒制文化,一旦發生霸凌事件很難處理,有時是前輩認為過去也被這樣教導,認定以嚴厲的言語或不當手段帶領後輩算霸凌,這導致機構面對霸凌事件,與企業單位有很大不同。
楊啟正表示,防制霸凌首重保密、可信任的通報管道,以近期官署霸凌案為例,多採任務編組方式,邀請心理、法律專家參與,雖強調有一定比率,但調查小組中仍有該部會長官,即使屬於不同單位,也難讓人放心長官之間不會互通有無,建議應比照性平,成立專責的調查機構,內部委員只是提供實務界經驗,幫助專家做出判斷,而不直接參與決策。
霸凌樣態不斷轉變,如何定義霸凌有模糊地帶。楊啟正舉例,職安法規定要長期發生才算霸凌,但進入網路世界,一日之內可能有近百則霸凌訊息,讓當事人難以承受,政府應邀集專家進行案例討論,重新訂出霸凌定義,與如何處理的因應準則,且應拉高至政院層級,盡快讓霸凌案件處理的專業程度與性平接軌。
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鄭麗珍表示,職場霸凌不像性騷擾成案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者感受,而是要有客觀事實,以大學校園為例,設有教評會及申訴委員會等,由各學院派出代表,根據客觀事實提出對霸凌教師的處理方式,而社工若與主管發生爭議時,相關討論錄音、文件等客觀事實都是必要的保護措施,「但職場變成這樣也很累人,機構應該把工作氣氛弄好,讓員工能有信任。」
「社工會用離職率反應霸凌情況。」鄭麗珍表示,許多社工會用辭職、換工作表達對霸凌的抗議,因此組織管理者必須敏銳,單位流動率高即是霸凌事件的警訊,應盡快作出處理,否則若發生集體離職,恐影響機構服務品質,服務的案主也會遭受波及,加上社工圈子小,哪些機構有霸凌問題,消息很快傳開,社福機構是提供個人服務的組織,「名聲不好,對組織不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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