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蘋果今年8款產品「不會更新」!2025年全推出 iPhone SE 4成高CP值手機

2警遭撞死不算殉職挨批 警政署將修撫卹金上限至2千萬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羅廷瑋、中華民國警察及眷屬關懷協會理事長游毓蘭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爭取放寬因公殉職標準,給予遺眷實質的生活幫助。記者王千豪/攝影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羅廷瑋、中華民國警察及眷屬關懷協會理事長游毓蘭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爭取放寬因公殉職標準,給予遺眷實質的生活幫助。記者王千豪/攝影

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及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勤遭撞不幸身亡,依目前法令係符合「因公死亡」條件,和「因公殉職」撫恤金有落差。警政署表示,將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寬殉職認定,同時修改「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提高員警死亡、殉職慰問金至2千萬。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羅廷瑋、中華民國警察及眷屬關懷協會理事長游毓蘭今天共同舉行記者會,爭取放寬因公殉職標準,給予遺眷實質的生活幫助。

張智倫表示,因公殉職的定義應該要從寬認定,不能夠硬生生依法規只限定「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以及符合「冒險犯難」的意旨,才能算是「因公殉職」,而是需要視員警執勤的實際狀況來做最適切地認定,落實保障警察遺眷的照顧。

羅廷瑋指出,雖然內政部在2018年已經修訂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但目前在對「因公殉職」的要件上還是非常嚴苛,難以認定的這件事情是沒有改變的,所以他認為應該要好好地來向上思考,是不是銓敘部應該要來對於「因公殉職」的條文要件做出適當的修正,明確在執勤過程中因交通事故或暴力襲擊而死亡的警消人員納入因公殉職範疇,希望至少在認定上可以有一致標準,讓員警能夠賦予榮耀與保障,別讓民眾有觀感上的落差,進而打擊基層的士氣。

游毓蘭說,警察因公殉職的問題存在已久,不管是在事發當下,還是政治人物多麼灑狗血,但從來都沒有從優撫恤這件事情,因為銓敘部有審查小組,這些審查委員沒有人有身歷其境的感覺,希望審查小組要有足夠的警消代表,她也當場毛遂自薦,希望可以讓她參與審查小組,替警消人員爭取權益。

銓敘部退撫司專門委員邱德明表示,以三重黃瑋震案來說,無論銓敘部最後審定哪一款因公死亡,只要經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主管機關認定本案屬因公殉職,因公殉職計算的撫恤金,跟原來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間標準的撫恤金差額,都將由警政署編列預算來補足。

警政署人事室副主任劉永福表示,警政署為了強化因執勤意外死亡員警家眷的最好照顧,將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放寬殉職認定標準;同時修改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將現行1200萬元至1400萬元的死亡慰問金提高至2000萬,此案目前經內政部同意,目前正在報給中央審議當中,也希望立委可以一同指導、協助。

交通事故 殉職 警察

延伸閱讀

環保局標案邀立委羅廷瑋任採購評委 中市府:未違法但有改進空間

王義川大酸羅廷瑋介入採購案 藍營:罷免盧秀燕愛將起手式

王義川爆藍委列標案評委酸全台首創 中市府說話了

罷免立委聲量排名 傅崐萁1.5萬則居首 吳思瑤綠營第一

相關新聞

整理包/9月新制上路!新冠肺炎改名、年滿18歲可線上申換護照、全台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今天是9月的第一天,不少攸關民生的新制上路,包括地震國家級警報發布擴大範圍、民眾可以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新冠肺炎改名為「新冠併發重症」、健保擴大給付46項達文西手術、全國禁用一次性塑膠杯等。聯合新聞網整理出14大新制懶人包,供讀者參考。

特展禁止孩子臨摹⋯高美館惹眾怒 急修正「已開放民眾速寫」

近日有網友表示,小孩在高雄市立美術館「瞬間」特展中臨摹作品,過程未影響他人卻被志工制止,這篇貼文引發討論。高美館回應,在...

基本工資可望調升!勞動部首次最低工資審議會下月召開

基本工資可望調升,勞動部今天表示,113年最低工資審議會議將於9月4日上午10時召開,這也是最低工資法上路後首次召開的審...

曾被詐團冒名 謝金河、楊繡惠獲邀擔任打詐大使

藝人楊繡惠、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曾被詐騙集團冒用名號招搖撞騙,楊繡惠還曾怒喊「真的沒政府了!」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接受中央社專訪透露,楊繡惠與謝金河都願意擔任打詐大使、現身說法,告訴民眾不要上當受騙。

台股強心針 政院拍板當沖降稅再延3年至2027年底

台股當沖降稅優惠將於今年底屆期,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所提「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考量上市櫃公司獲利情形、台股市場交易制...

國慶晚會「江蕙開唱」怎索票? 慶籌會:等北市公布

天后江蕙10月5日將在國慶晚會復出開唱,「如何搶票」已成為外界高度關注。慶籌會秘書長吳堂安今開記者會說明國慶大會主題及主...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