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濫發補助 弱化台灣農業

近年台灣農業鮮少有調整產業結構的翻轉政策,不管是產銷失衡,還是田間管理不當導致病蟲害等,農委會大多只有一招,就是撒錢補助,解決農業問題像在發社福補助,以致農業體質軟弱。農委會過去始終反指外界是不實言論,如今濫發天災救助發到已被審計部點名認證,農委會竟仍不甩審計部,持續濫發的冥頑態度令人嘆為觀止。
審計部核實農委會的農業災損補助,直指農委會天災救助預算不敷支用且超支併決算,已成常態。且濫發情況一籮筐,未達天氣豪雨標準也發,豪雨影響不大的水生作物也發,甚至核定災損面積竟逾土地登記面積,農路、水塘、農舍均未扣除,連在領取休耕給付的也能拿到災損救助。
原本應擘畫農業未來的農委會,這幾年已變成過度干預市場的政治提款機,只要一有颳風下雨,部分農民便找來地方民代幫忙發聲,要求能夠天災救助,民代為了顧選票、展現政治實力,就會再找農業官員現場勘災。
類似戲碼不斷在各地上演,第一線勘災人員苦不堪言。有些明明是農民疏於病蟲害防治管理,或根本是已收成完畢剩餘的農產品,有的甚至未耕種,但只要勘災結果不如鄉親、民代滿意,就可能被要求一勘再勘,勘到「過關」為止,勘災人員甚至還要幫忙想理由達標。
部分民代甚至會要求指定副主委以上層級來勘災,因高官才有權利決定當「員外」發補助。日前甚至有立委在國會殿堂質詢相關議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直接答詢認定「瘋欉」是氣候所致,連去現場都免了。專業認定淪無物,基層勘災人員也無奈。
農業栽種和養殖,若真因颱風、豪雨、酷熱、寒凍等天災致損傷,不可抗力因素給予救助本就政府責任,但農業生產風險不該未達天災救助標準,也濫發補助由全民納稅錢來幫忙承擔。
面對審計部嚴正要求檢討,農委會應從地方勘查不精準、中央審核不確實全面檢討,否則災損補助已像嗎啡,只會扭曲台灣農業發展,弱化產業體質,也不利農業保險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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