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拉雅人爭原民身分勝利! 原民會:將修法或訂特別法

西拉雅人訴求法定原住民身分,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第2款規定不符憲法平等原則要求,停止更一審訴訟程序,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判條文違憲,相關機關3年內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並就同屬南島語系民族的其他台灣原住民族認定要件、所屬成員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明文規範。原民會表示,將儘速彙集各界意見,妥適處理。
對於憲法法條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原民會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並將遵照判決意旨辦理。
原民會說,憲法法庭判決要求相關機關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訂特別法,就同屬南島民族之其他原住民族的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事項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原民會將遵照判決意旨,盡速彙集各界意見,並以修法或另定特別法之方式,妥適處理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以外的其他南島民族身分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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