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執行公務未依限申辦 審計部促民航局加強宣導
台南市政府曾出動無人機在夜市宣導防疫措施。審計部查核發現,台南市府未依規定在15日前申請許可;經民航局加強宣導後,已輔導201個公務機關完成能力審查,盼政府機關熟悉相關規定。
根據審計部最新公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因應遙控無人機發展趨勢,為維持空域秩序、保障飛航安全,除要求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者,應取得飛航安全能力審查合格外,也訂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明定活動日15日前,應檢附活動計畫書,向民航局申請許可。
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台南市政府109年4月4日晚間在花園夜市,運用遙控無人機搭載揚聲器,進行空中廣播,呼籲民眾配合防疫措施、保持適當距離。
交通建設審計處指出,台南市政府未依規定,在活動日15日前申請許可,直到109年4月7日才獲民航局通過能力審查、4月13日才申辦防疫宣導作業活動。因此在109年5月,函請民航局加強政府機關宣導作業。
交通建設審計處表示,截至111年7月28日止,民航局已輔導201個公務機關完成能力審查,並專案協助地方政府所屬人員取得合格操作證照,及辦理管理業務座談會,有利政府機關熟悉相關規定,依限提出活動申請並獲許可,以維持空域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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