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國產化難達標 監察院糾正經濟部、要求再檢視

監察院今(13)日針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提出調查報告,對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提出糾正,要求重新檢視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項目產業能量,扶植確可發展之零組件項目。
監察院表示,經濟部推動離岸風力發電,要求獲得遴選分配容量之開發商必須依據產業關聯方案落實國產化政策,促進在地產業發展及創造就業。但是卻屢屢傳出台灣廠商製造品質及量能不如預期,導致開發商轉向國外採購,因此決定進一步調查。
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為了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2016年9月提出新能源政策,再生能源發展將於2025年達發電量20%,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於2025年達到5.7GW(10億瓦)。
然而,遴選階段的3GW被要求須符合工業局所訂定之水下基礎等20餘項國產化項目,對從未接觸離岸風電產業之我國廠商,要在短短數年內大量投資陌生領域、建立學習曲線,無疑困難重重。
監察院也指出,綜觀歐洲離岸風電大國丹麥、英國、德國等,亦無如我國將眾多風機零組件限縮於國產,政府允應重新檢視我國風電產業能量,扶植確可發展之零組件項目,不僅能滿足我國未來離岸風電之需求,更具國際競爭力,可出口亞洲各國,使台灣成為離岸風電亞太區最重要之據點。
調查報告中也點名過去沃旭「大彰化東南與大彰化西南風場」、CIP「彰芳、西島風場」開發途中遇到的國產化困境;台中港基礎建設問題;興達港能否成為水下基礎製造基地;造船問題,以及離岸風電人才培訓及教育訓練。
監察院最終決定,糾正經濟部工業局、能源局,且函請行政院確實檢討改進見復,交通部、經濟部確實檢討改進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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