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聚區違章工廠不能納管 34立委聲請釋憲

低汙染農地違章工廠納管大限剛過,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前天才公布農地違章工廠納管申請成果,昨天有34位藍綠立法委員以經濟部去年公告設置「農產業群聚區」的門檻,影響逾千家工廠不得申請納管,違背原先立法本意,指責經濟部侵犯立法權,昨到司法院遞狀聲請憲法訴訟,要大法官裁決。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2016年5月20日前的低汙染未登記工廠,在今年3月19日前可申請納管,通過審查後有機會登記「合法化」。經濟部中辦前天剛公布,共有4萬多件納管申請案,應申請而未申請的未登記工廠中,列出有違規紀錄的1667家,請各地方政府優先查處。
不過,經濟部2021年2月5日公告,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不能申請納管,中南部逾千家工廠受影響,跟立委陳情,34名藍綠立委過去兩年跟經濟部、農委會溝通、協商無效,昨到司法院聲請釋憲。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質疑,工輔法修法讓「低汙染」農地工廠,可提改善計畫申請納管、登記為合法工廠;經濟部後來卻公告規定,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不能申請納管,推翻工輔法立法本意;農委會還可任意決定工廠是否為農產業群聚,形同經濟部、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就推翻工輔法「擴大納管、予以輔導」原則,嚴重違反了憲法上權力分立原則。
蘇治芬表示,立院修工輔法時,雖授權給予行政命令相關權限,仍須架構在法制層面上,不是任由行政機關無理加碼,傷害人民權益,行政權逾越傷害立法權,傷害人民權益,希望大法官可以做出解釋。
立委陳秀寶指出,經濟部規定限制業者原有的權益,原可以合法登記,卻因行政函導致權益受損,對外貿易、工作、法規面上都變成弱勢。
陳素月指出,工輔法修法時也考量到設有工廠的農地不可回復,考慮整體經濟發展,已排除高汙染產業就地合法,但經濟部的公告,使無汙染之虞的工廠因行政命令而無法申請納管,如此對經濟發展、人民財產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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